近日,中國工商銀行巡視整改情況通報中提到,“總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有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統內工作”,“近親繁殖”現象引發公眾關注。“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近一年來中央和地方巡視組已披露多個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存在違規招聘近親屬問題,“近親繁殖”現象多有出現。(5月5日《中國青年報》)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所存在的“近親繁殖”現象,不只體現在中央和巡視組所披露的各項數據上,它甚至早已成為一種普遍性的社會認知。
小到違背招聘公平原則,影響企業發展,大到抑制社會的上升通道和階層流動,產生權力板結和腐敗,國企“近親繁殖”的負面影響無須贅述。關鍵是要找到問題的核心,以便對癥下藥。
必須看到,國企、事業單位內部“裙帶關系”現象,歸根結底屬于內部權力結構與治理生態失范的衍生品。對于國企而言,它突出表現在不少企業仍是建立在一套“一把手說了算”的管理體制之上。這樣一種缺乏制衡和制度化效力的治理結構,不僅“人治色彩”濃重,對既有規則執行的不確定性增大,也很容易助長利益輸送與交換,這其中就包括一些隱秘的以“交叉安排的方式進行”的“蘿卜招聘”。因此,有必要將改善國企內部的治理結構,看作是遏制招聘貓膩和裙帶關系繁殖的關鍵所在。
“近親繁殖”的存在,在根本上還是由于國企內部講究“利益共享”的權力屬性過強,而講究經營成本的企業屬性過弱所致。它固然體現為一種招聘程序公開上的缺失,但說到底,其內部治理結構的偏差與問題才是要害所在。只有真正建立起現代化企業制度,實現運轉協調、相互制衡的內部管理與經營機制,這種具有歷史遺留和后現代色彩的“近親繁殖”現象,才能被真正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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