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外經貿住宅樓1棟住戶隨意從樓上引線,私拉亂接給電動車充電。 記者 光明 攝
名門廣場北區車棚內,部分插座已燒黑。記者 光明 攝
海口公安消防排查電動車隱患(海口消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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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電動車火災 看看你的責任都有啥
記者光明
“電動車火災防控?那不是消防部門的事嗎?”采訪中,記者常聽到相關部門個別工作人員說,遏制電動車火災,有消防和供電部門就行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記者了解到,市政府3月底印發《關于深入開展遏制群租樓、居民小區等場所電動車火災專項整治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區政府要與鄉鎮、街道簽,鄉鎮、街道要與社區、村(居)委會簽專項整治責任書,社區、村(居)委會要與群租樓、居民小區等電動車存放場所業主、物業服務公司簽,形成區政府、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委會、租樓、居民小區“四級責任捆綁”。社區、村(居)委會要明確專人負責沒有物業管理單位的居民小區的整治工作。
住建、質監、科工信、交警、工商等職能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對全市的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車生產、銷售、上牌、維修等環節的督促、檢查職責。工商、質監、科工信等職能部門要把電動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融入電動車生產、銷售、維修等環節,切實做到無縫宣傳,全方位提升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要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監管權限分工的規定,加強對所屬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列管單位的監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各區要在充分排查的基礎上,對火災隱患突出的區域和單位進行掛紅牌警示,同時在區域內設立警示宣傳牌,警示宣傳牌上要印有該區域或者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警示標語等信息,提高群眾火災防范意識。
群租樓和居民小區的業主,也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群眾也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逃生自救能力。
據了解,市政府將此次專項整治的開展情況納入全市“雙創”工作目標,一并開展督導檢查,凡發現各級、各部門組織領導不到位、工作進展遲緩、成效不明顯的單位,市“雙創”工作指揮部將給予通報批評,并掛牌督辦。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亡人火災火災事故的,將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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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消防條例》 相關規定
海口市公安局消防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海口市消防條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禁止違反消防安全用電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同時,在居民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的,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為管理主體,并明確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的具體火災預防要求。
禁止在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存放可燃物品。
(光明 輯)
海口供電
溫馨提示
1、要選購使用已獲得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的電動車、充電器和電池,不得違規改裝電動車及其配件,更換電池要到正規維修店,不要貪圖便宜。
2、給電動車充電時盡量在白天充電,充電時保持通風良好,以便隨時掌握充電情況,避免“放羊式”充電和通宵充電。
3、不應私拉亂接電線給電動車充電,給電動車充電時,不要使用該插線板給其他的用電器充電,防止超過電流負荷;不應私自給電動車裝置音箱等加大電池負荷的配件;不應在室外高溫地方進行充電。
4、嚴禁電動車在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等公共空間擺放、充電。
5、管理人應當保證電源匹配,設置專用插座,敷設固定線路并穿金屬管保護,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光明 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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