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張北“草原天路”附近,指示牌指示車輛進入服務中心,游客需要購買50元/人的門票方可通行草原天路。 A06版-A07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吳江
昨日上午,張北“草原天路”入口,工作人員設卡驗票。
記者在張北“草原天路”服務中心買到的“門票”顯示,收費項目是“環境資源維護費”。
5月1日起,河北張家口張北縣的“草原天路”成為收費公路,過往車輛收取每人50元的門票,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熱議。
昨日,新京報記者來到鄰近張石高速野狐嶺出口的一處草原天路的入口,這里已將道路阻斷,有工作人員在公路中央設卡驗票。
張北縣旅游局相關負責人對此回應稱,草原天路風景名勝區的核心范圍,是道路兩側一公里區域,收費不是針對道路,但為了保護道路兩旁的環境,需要對道路進行限制,而收費能起到限制車流量的作用。但一位公路法專家表示,張北縣雖稱并非是對路收費,但驗票設施就在道路中央,存在非法設卡的嫌疑。此外,“草原天路”作為一條縣道,收取風景名勝區門票不符合《公路法》等法律法規,存在非法占用嫌疑。
■ 探訪
進天路先繞道買票 驗票口設公路中央
從張石高速野狐嶺出口出來,在距離草原天路約3公里處的一處道路旁,記者看到,有工作人員正在這里設置“草原天路風景名勝區旅游文明行為公約”。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他們是天路公司的,公司于去年成立,未來將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環境衛生方面的工作。
草原天路的入口已經被改造,按改造后的引流路徑,車輛必須先通過服務中心才能進入草原天路。門口設立了“收費標準”的提示牌,除65歲以上老人和身高1.2米以下兒童,進入景區的游客需要交納50元/人的門票。不過,持軍官證、士兵證、殘疾人證等也可以免票。
記者購買了一張門票看到,門票右側的副券上寫著“環境資源保護費50元/人”。在門票背面的“導覽圖”上,東起白龍洞、西至樺皮嶺的這條草原天路上,共設置有6個驗票口。
在服務中心的停車場,有一輛京字號牌的車輛準備“打道回府”。司機稱,他們有兩輛車共4個人來此旅游,但是,“公路怎么能收費?這跟搶劫有什么區別”。這位游客告訴記者,他曾經來過3次草原天路,這一次不準備買票進去了。
記者在服務中心看到,有穿著“天路執法大隊”黑色制服的工作人員穿梭在服務中心四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主要來自鄉鎮,負責環境衛生方面的監督檢查。
從售票處駛離后,記者駕車準備進入草原天路。在入口處的道路中央,可滑動的鐵欄桿形成了一道臨時門,門外兩側站立著幾名協警和服務人員,一名協警將記者的車攔下,驗票后方才放行。
既然收費是針對“風景名勝區”,而這個區域又不包括公路,為何要在路中央設卡驗票?當地旅游局官員解釋,這是為了游客的方便,如果不在路上,而在別的地方,比如土路、草地上,既不方便,又破壞植被。
進入公路后,一段道路的兩旁被鐵柵欄圍住,柵欄外有工作人員在撿垃圾。往來公路不時有警車列隊穿梭。有工作人員介紹,2016年天路將進行環境整治,包括不能在路旁擺攤,隨意建造板房,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開山采石等。
追問1
不對路收費為啥不交費不能過?
回應:為了保護道路兩旁環境,需要對道路進行限制
“草原天路盡管因路得名,但已成為功能比較完善的風景名勝區。”昨日,張北縣旅游局負責人向記者出示了《張家口市政府關于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級風景名勝區的批復》。批復中說,草原天路景區資源完整、多樣、典型、稀有,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保健、游憩價值。為科學保護、合理利用草原天路景區風景名勝資源,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級風景名勝區。
張北縣旅游局負責人表示,草原天路兩側一公里范圍大約264平方公里,申請成為張家口市級風景名勝區,收費是基于這個區域實施的,并不是針對道路收費。
雖然張北官方解釋收費不針對道路,但事實上不交費就無從通過。相關負責人對此解釋,垃圾遍地、草場植被嚴重破壞等,正是由于進入草原天路的車輛過多造成的。“2015年,全年旅游季節接待游客33萬人次,最多一天達1.2萬輛次。”這位負責人解釋,為了保護道路兩旁的環境,需要對道路進行限制,而收費能起到限制車流量的作用。
此外,這位負責人還解釋,“景區”和“風景名勝區”有區別,景區的運行方式是商業運作,而風景區以保護當地自然生態環境為主。“我們并不是要人越多越好,門票收入越多越好,而是要限制車輛,有序地、保護性地開發。”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公路是公共出行的設施,具有公共屬性,而景區收費帶有市場屬性。“把公路收費和景區收費混同,就混同了兩種性質的收費,容易引起爭議。”
追問2
其他風景優美公路為啥不收費?
回應:如果其他公路有這么大客流,肯定也會采取措施
汽車流量過大造成環境影響,只能靠限流來解決嗎?張北縣旅游局負責人表示,“草原天路分布著很多天然草場,草原生態很脆弱,土壤層很薄,恢復只能靠人工種植。現在裸露的土地很多,好幾年都恢復不了。”
這位負責人介紹,堵車時,很多車輛就停放在草場上,搭帳篷、燒烤,對環境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有網友質疑,國內許多風景優美的海濱公路、山區公路都沒有收費。為什么張北草原天路就要收費?對此,這位負責人說,這是因為張北來的人太多了。“我相信如果別的地方遇到這么大的客流,肯定也會采取措施。”
收費真的起到了限流作用嗎?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5月1日開始收費時,車流量跟去年基本持平,而2日是小長假的最后一天,因為當天壩上地區溫度很低,受天氣影響,游客相應減少。
追問3
收費目的是限流為啥還開發?
回應:政府不以盈利為目的,只要保證管理成本就可以了
按照張北縣旅游局的說法,因為車輛過多,導致了風景區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限流是收費的目的之一。但他同時也向記者表示,“景區”的開發今年還將加大力度。“去年我們修了3個游客服務中心,6個游客休息長廊,6個懸空棧道,還有8個觀景平臺,還有41個生態廁所,23個停車場。今年,準備再修建15個生態廁所和4個停車場,這樣車位達到3400多個。”
在草原天路入口處,刻寫有“草原天路景區規劃”,其中提到景區將建設十三個景點,占地350畝,總投資5億元,包括旅游觀光、餐館娛樂、購物、休閑度假、健身運動等,主要項目有滑草場、風電觀光塔、觀景臺、生態采摘園、汽車營地、自行車俱樂部、戶外運動基地、卡丁車廣場、草原騎士樂園、木屋別墅、特色農家樂、古棧道、燒烤廣場等。
既然最終是為了搞好旅游開發,吸引游客,為什么不直接投資景區環境改造,而要先行收費?這位負責人的解釋是,張北縣是國家級的貧困縣,每年拿出這么大的管理成本和基礎設施投資,承受不起。
同時,他也表示,政府不是以盈利為目的,只要保證了草原天路的管理成本就可以了。未來如果天路周邊旅游建設得很完全、很豐富,降價也是可以考慮的。
追問4
為啥票價50元/人 是否太貴?
回應:是核算管理維護成本后定的價;22人參加價格聽證會
門票由誰定價?張北縣旅游局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按照《河北省價格聽證目錄》中第五項“利用公共資源建設景區門票價格及景區內交通運輸價格”,明確聽證組織部門為“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擴權縣(市)價格主管部門”。“張北縣是擴權縣,有權制定草原天路門票價格。”
他向記者介紹,50塊是核算管理維護成本后定的價。“去年我們花在草原天路上的包括安全、交通、協管等人員的工資,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以及垃圾清運等費用為6435.98萬元。”
對于社會廣泛議論的按人頭計算,50元票價過高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價格聽證會有22人參加,包括經營者、消費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游客代表,最終制定的價格能體現廣大群體的訴求。
記者買到的一張門票副券上顯示“環境資源維護費”。既然是門票,為什么不注明?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要表達的意思就是,風景名勝區的門票用于環境資源的維護與管理。
同時,記者發現,一般的景點門票正副券上都標有價格,而草原天路的門票,檢票后撕去副券,價格就沒了。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將核實。
追問5
道路收費 通勤車輛怎么辦?
回應:修建該路是為了方便沿線群眾,區域間通勤作用不大
道路收費是否會影響通勤車輛?對此,張北縣旅游局負責人表示,修建這條道路,最初是為了方便沿線群眾出行,以及企業對風電機的維護管理車輛通行,不是為了區域間的通勤出行。
張北縣旅游局負責人表示,張家口出發,如果去張北北邊,可以直接過去;如果從張北出發去沽源直接走張承高速;如果從張家口出發,去西邊的縣,也不用走草原天路。
對于網友提出的,從崇禮縣滑雪場去草原腹地,必須經過草原天路,這位負責人表示,崇禮過來走張承高速或張沽線都比這個要快。如果走草原天路,光路上就3個小時。
不過昨日有游客向記者表示,公路是公共設施,走哪條路是可以選擇的。“我覺得這里風景好,通勤時即使時間花得多,偶爾也可以走一下,體驗駕駛的樂趣。現在收費了,就是強制不讓走了。”這位游客表示。
對此,張北縣旅游局負責人說,駕駛的樂趣是跟周邊的環境分不開的,假如周邊的環境沒保障,自然資源被破壞,駕駛的樂趣也就消失了。
專家說法
封路賣票 涉嫌非法占用
對于車輛想通過草原天路必須先交費,一位公路法專家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草原天路”作為一條公路(縣道X001),收取風景名勝區門票不符合《公路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存在非法占用嫌疑。
其介紹,《公路法》第七條規定:“公路受國家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路保護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公路保護職責”;第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屬設施”。因此將公路本身作為景區,并限制公眾和車輛(未購票)通行,涉嫌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
設卡驗票 涉嫌非法設卡
新京報記者實地探訪發現,草原天路入口處的道路中央,設置了一道可滑動的鐵欄桿,需驗票后才放行。對此,上述專家稱,“從張北縣官方的說法來看,似乎言之有理,收的是路外區域的風景名勝景區門票,并不是占用道路收費,但驗票設施就在道路中央,就存在非法設卡嫌疑了。”
該名專家表示,《公路法》第九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盡管“草原天路”的售票口設在路側,但在公路主線上設置驗票口仍然屬于設卡,而《旅游法》、《風景名勝區條例》均未授予旅游部門在公路上設卡的法定權利,按照法無授權即禁止的原則,在公路上設置驗票口涉嫌非法設卡和攔截車輛。
上述專家介紹,國務院關于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國發〔1994〕41號)中也明確規定,“除公安、交通、林業以外,其他任何部門、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路上設置任何形式的檢查站、收費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攔截車輛進行檢查、罰款、收費。”
實施收費 審批程序不合規
此外,記者了解到,“草原天路”如果作為風景名勝區實施收費,縣級物價部門其實并沒有票價的審批權限。
據專家介紹,《風景名勝區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進入風景名勝區的門票,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負責出售。門票價格依照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河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第35條規定:“風景名勝區門票價格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制定”。
因此,上述專家表示,即便不考慮占用公路和在公路上設卡的問題,僅就景區票價的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上看也是不符合法規規定的,可以說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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