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1.8%的受訪者認為目前網絡運營者、軟件開發商存在過度收集用戶信息的行為。86.5%受訪者表示切盼個人信息數據采集標準盡快出臺。67.0%的受訪者建議國家細化有關個人信息采集和保護的法律法規。(5月17日《中國青年報》)
互聯網大潮澎湃洶涌,難免魚龍混雜,一方面,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的潛在價值刺激著硬件設備商、網絡運營商、軟件開發商等企業使用各種方法對之進行收集。另一方面,竊取和泄露用戶信息的事件也在不斷發生,給人們的財產安全帶來隱患。一些詐騙分子竊取、購買、利用這些信息,不斷進行通訊、網絡詐騙,公眾在這些人眼里,儼然成了“透明人”,毫無隱私可言,安全感剝奪殆盡。
大數據已然成為網絡熱詞。當下很多企業打著大數據的名義收集用戶的個人信息,增加敏感信息暴露的風險。
互聯網高速發達的中國,雖然有很多互聯網的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條文多亂雜,不成體系,多個部門也是“九龍治水”難有實效,形成了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區域的實質上的空白。
縱觀世界,美國在上世紀末推出了“電子隱私法”,歐盟出臺了“大數據保護法”,西方發達國家早已意識到虛擬世界需要與現實世界一樣,人的隱私、個人數據要加以嚴格保護,并且已經采取立法行動,如在美國打騷擾電話是要賠償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為了保障和推動新常態下經濟和法制建設的全面發展,我國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刻不容緩。
86.5%受訪者切盼個人信息數據采集標準盡快出臺,體現了急切民意和時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