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16日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提出,在發展中不斷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會議提出了6個“必須”,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指明了方向。(5月17日新華網)
中等收入群體雖有很多定義,國際通行的標準是收入處于社會平均收入或收入中位數及其附近區間的勞動者。但無疑,既為中等收入,相比我們所說的低收入群體,顯然是上了一個不小的臺階,這樣的群體,不能說很富有,起碼會活得比較體面,即使遇到工資收入統計之類,也不會“被平均”了。此次最高層會議提出,在發展中不斷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并提出與之配套的6個“必須”, 這是首次將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列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議題,也是一種頂層設計。筆者以為,這不僅關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是轉方式調結構的必然要求,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事實上也高度契合民意期待,再一次奏響經濟要發展,要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的中國好聲音。
毋庸置疑,近些年,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群眾的收入不斷提高。但相形之下,中等收入群體占比還是相對較小。只有進一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才是我們發展所求,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今高層一錘定音,意義自然不同凡響。
需要指出的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是一個涉及到經濟、社會、文化、政治等多方面改革內容的系統工程。受當前生產經營狀況下滑、“提低”難度加大影響,未來要通過推進結構性改革、財稅體系改革、收入分配體系改革、健全社保體系、提升勞動者素質等多方面工作,才能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事實上,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這些年國家一直在努力。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2013年,我國發布《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其中一個重要目標就是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橄欖型”分配結構逐步形成。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明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縮小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人口比重。而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也是釋放消費潛力、擴大內需,建設“橄欖型”社會的重要基礎。
近年來,全社會收入差距逐漸縮小,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斷擴大,但邁向“橄欖型”分配結構仍有發力空間。有專家認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重點和難點是:一方面要使偏低收入者群體進入中等收入群體,另一方面要讓現有的中等收入勞動者不因為各種原因重新下掉到低收入群體。正因為如此,此次會議在提出了6個“必須”的同時,更明確了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6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