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多名網友發現,數百個文學小說類貼吧被封,吧內帖子無法訪問。對此,記者在貼吧搜索框內輸入多個文學作品名稱,均顯示“本吧暫不開放”。23日,百度貼吧發布公告稱,即日起百度貼吧發起全面整頓清查盜版內容行動。截至目前,百度貼吧已經對數千個文學類目貼吧進行暫時關閉處理,后續將全面清查其中可能存在的盜版侵權內容,待清查完畢后再向網友開放。(5月23日北青網)
前有百度文庫,后有百度貼吧。在發布盜版文學內容這事上,百度的前赴后繼和它之前的賣貼吧、競價排名一樣,讓人生厭,尤其是讓那些辛辛苦苦碼字的獨立創作者生厭,他們的勞動果實在沒有任何利益回報的語境里得到了最大的共享。
作為國內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完全可以擺出傲慢的態度——我們這么多貼吧,你的原創作品通過我們這些個平臺發布共享,對點擊率、流傳度都是好事。這樣的理論自然是成立的,誰不愿意自己的小說在最大的搜索引擎中很容易搜到呢?
但是,知識時代最重要的一個特點就是所有的知識產權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且,文學創作本身有許多行業內的規則。百度貼吧的免費共享,正在破壞這些規則。比如,我國有許多專業的文學網站,他們和原創作者簽訂了合作協議,網站是花錢買來了內容。但這些內容,卻無償成為了貼吧的內容。這無論對于那些文學網站,還是對于相關作者,都構成了權益上的傷害。
我國相關法律制度也有明確的保護規定。2012年修訂并實施的《著作權法》第48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2009年出臺的《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
4年之前,百度就曾因為文庫中有多名作家的小說而被起訴。韓寒等知名作家,勇敢地將這個互聯網巨頭告上了法庭。結果自然是沒有任何的懸疑——作家獲勝,百度文庫被判向作家們道歉,并進行經濟賠償。其實,在那個時候,百度就應該有所覺醒,從高管到具體管理員,都應該樹立起起碼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信息時代,不應該是一個完全免費和共享的時代。這或許與互聯網的共享理念有一定的背離,但這是對所有文字及藝術創作者勞動成果及創作權利的尊重和保護,也是在還原一個知識時代本應該有的常識。而自行發起全面整頓清查盜版內容行動,也為處于風口浪尖和負面評價不斷的百度,贏得了一些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