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德5月25日電 (林杰)與朋友開玩笑斗嘴,卻被誤認為是在辱罵他人,無辜“躺槍”遭拳擊致鼻梁輕傷二級。福建霞浦縣法院25日披露,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1月7日13時30分許,黃某某在霞浦縣松港街道南路汽車站附近與蘭某某開玩笑斗嘴。此時,朱某某以為黃某某是在罵他,與其發生爭執,并拳擊黃某某鼻子等部位,致其雙側鼻骨骨折等傷。
經鑒定,黃某某傷情構成輕傷二級。2016年1月26日,朱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案發后,朱某某已賠償黃某某經濟損失5000元人民幣,并向公安機關預交賠償款30000元。
另查明,在審理期間,黃某某領取了上述朱某某向公安機關預交的賠償款30000元;朱某某另又賠償黃某某經濟損失35000元,取得其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朱某某因瑣事而故意毆打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朱某某在案發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朱某某在案發后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其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合以上情節,結合審前社會調查情況,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
?
?
相關鏈接:
網絡主播遭“彈幕”辱罵 一氣之下報警求助(圖)?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