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江門臺山市端芬鎮鳳凰峽旅游區近期發生一起事故,游客漂流時突遇山洪襲擊,致8人不幸死亡。次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主管部門卻因為責任問題互相踢起“皮球”來:臺山市旅游局堅稱,鳳凰峽非A級風景區,漂流項目由體育局發放執照;臺山市體育局承認向涉事企業發放了執照,但堅稱安全監管是旅游局的責任。目前這兩個局的局長都停職檢查了。
到底是誰的責任?體育局和旅游局到底誰該承擔,還是都跑不了,事故調查組正在調查中,相信會給公眾一個交代;但不管怎么說,在發布會上無人認賬有點說不過去。
事故前,氣象部門已連續發布兩次預警。然而,兩道暴雨預警,卻未能阻擋“奪命漂流”的照常營業。旅游區運營企業未能盡到保障安全的主體責任,當然是第一責任人;而事后主管部門互相推諉,起碼暴露了監管缺位的問題。
當記者問道“天氣已經非常惡劣,他們還不關停,那怎么辦”時,出席發布會的政府部門負責人均陷入沉默。在暴雨橙色預警發出到事故發生之間,“旅游和體育部門有沒有做好旅客疏導?”“有沒有督促企業落實安全工作?”相關負責人對此都沒有正面回答。
長期以來,我們的市場管理中存在“重審批、輕監管”的模式:審批時,各個部門都很積極,都想從中搶得一席之地,當國家推行簡政放權時,往往只肯取消一些無關緊要的事項,而把那些關鍵審批事項當做部門“自留地”,仿佛不審批了就會天下大亂,實則是背后的“權力癮”和“利益欲”在作怪。審批時搶來搶去,而到了監管時則推來推去。因為責任誰也不想負,需要幾個部門審批才能開業經營的企業,貌似有幾雙眼睛在盯著,實則是“三個和尚沒水吃”,公章一蓋、證照一發就沒事了,誰都負責又誰都不負責。
要在今后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除了要對當事企業、有關監管部門進行嚴肅問責之外,需要脫胎換骨的,還有“重審批、輕監管”的管理模式,應該痛下決心祛除不必要的審批為企業松綁,同時真正扎緊后續監管剛性約束的制度牢籠,形成“寬進嚴管”的新格局。
《 人民日報 》( 2016年06月06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