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市江南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大隊長陳美杏,20多年來真誠幫助勞動者解決討薪難題,先后為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近4億元,與她打過交道的農民工都親切地稱她“討薪大姐”。(6月11日央廣網)
20年,四個億,這是一張令人動容的成績單,因為這些都是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每一分都是民工的血汗和淚水,每一厘都是眾多貧困家庭的希望。“討薪大姐”通過自身的努力,讓農民工的付出沒有落空,她的行為讓人尊敬,理應受到農民工的愛戴,一聲大姐是農民工們最樸實的感謝。
我雖然不是農民工,但同樣對“討薪大姐”肅然起敬,無論是履行職責的勤勉,還是設身處地的同情,以及堅持原則的正氣,都是值得每一個公職人員學習的。但也恰恰她是一名公職人員,而且是一名負責勞動監察工作的專業人員,讓我對她的工作是既尊敬,又不滿,可謂是五味雜陳。
因為,為農民工討薪,這本身就是勞動監察部門的職責。但也正因為是職責范圍之內的事,如何來評價工作所取得的成績,是需要辨證看待的。就像一個地方破獲的案件越多,一方面說明當地警方工作扎實,另一方面也說明當地治安情況堪憂。“討薪大姐”為農民工討薪成績卓著,一方面說明了“討薪大姐”及其同事們為此而付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說明欠薪案件多發頻發,當地的勞資環境還很不和諧。
當然,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個全國性的老大難問題,國家幾乎每年都會發出通知,要求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開展清理欠薪的專項行動,但欠薪現象依然十分普遍,為討要欠薪,頻頻上演“跳樓秀”,這早已不成其為新聞,甚至于為了討要欠薪,驚動了國務院總理。種種現象說明,欠薪屢禁不絕,其根源并不僅僅是企業主的無良,也并不僅僅是執法的不力,而在于缺少制度性的機制設置,缺少治本之策。
其實,為了治理企業欠薪,立法機關和職能部門已經作了大量的努力,比如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已經入刑,企業拖欠工人工資后,仍不按政府的支付令支付工人工資的,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處罰不可謂不嚴厲。再比如,勞動仲裁、司法訴訟等部門處理民工欠薪案件時,都設立了綠色通道,提速辦理已成常態,這些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顯然,上述都是事后的補救性措施,而要遏制欠薪現象的多發頻發,需要關口前移,也就是要預防到位,把欠薪消滅在萌芽狀態。
而能夠承擔這一職能的,就是各級勞動監察部門。資本的逐利性,決定了企業會盡量規避法律法規、減少勞動成本,能省則省,能拖則拖,是他們自然的選擇。勞動監察部門的職責,就是要監督企業依法經營,杜絕違法行為,少打“擦邊球”。也正因此,各級勞動監察部門不僅要幫勞動者事后討薪,更要通過日常的巡查監察,及時發現和糾正企業的違規行為。事實上,這也正是勞動監察部門的主要職能。換句話說,“討薪大姐”不僅要把精力放在討薪上,更要把精力放在杜絕欠薪上。所以,我們有必要問一句,在討薪四億的輝煌成果下,“討薪大姐”處罰了多少不良企業,又做了哪些預防性的工作?
文/庾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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