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3種國家談判藥品——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和替諾福韋酯正式納入我省新農合報銷目錄。今后,我省慢性乙型肝炎和非小細胞肺癌的參合患者,用這3種救命藥價格降低超50%;經報銷后,還可進行大病保險報銷。
據海南省衛計委基層衛生處負責人介紹,3種藥品暫限定在部分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定點科室使用,即埃克替尼片、吉非替尼片作為治療癌癥的靶向藥,僅限于在二、三級綜合醫院、三級中醫院的腫瘤科和海南省腫瘤醫院使用。替諾福韋酯片作為治療慢性乙肝的藥物,僅限于在二、三級綜合醫院、三級中醫院的傳染科或感染科和海南省腫瘤醫院使用。
其中,有兩種情況新農合不給報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醫療機構使用該藥,新農合經辦機構將拒付該藥品的報銷金額。若發現定點醫療機構未按照藥品適用癥用藥,新農合經辦機構也將拒付該藥品的報銷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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