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10日消息(記者李晶晶)記者9日從海口市衛生局獲悉,海口日前已啟動為期一個月的消毒產品專項整治,以規范藥品采購及銷售渠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自2006年起,已不再以消毒產品的名義銷售抑菌類藥品,并要求不得在產品包裝、標簽和說明書上標識任何與消毒產品管理有關的許可證明編號,因此,市民在藥房買藥時注意不要購買“消”字號產品,若有發現請及時舉報。
藥房銷售“衛消證字”違規產品
6月28日晚上,海南大學學生楊某為緩解眼睛看書疲勞,在海大北門附近的養天和大藥房購買了一盒“滋碩雪參明目護理抑菌液”,使用后出現不適反應到醫院治療,被診斷為角膜炎。
接到投訴后,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執法人員經現場核實了解到,海甸五西路養天和大藥房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但其銷售的“滋碩雪參明目護理抑菌液”標識有陜衛消證字(2012)第0155號,按照原衛生部辦公廳2009年印發的《關于開展整治消毒產品違法宣傳療效和添加藥物專項行動的通知》,衛生監督人員當即責令該藥房停止銷售該產品,并就地封存36瓶“滋碩雪參明目護理抑菌液”。
7月1日中午,省衛生監督總隊組織省、市、區三級衛生監督部門相關人員認定“滋碩雪參明目護理抑菌液”產品不屬于消毒產品,是違規產品。
清查下架封存137個產品
為進一步規范消毒產品市場秩序,保證消毒產品衛生質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7月1日下午,省衛生監督總隊下發《關于加強查處消毒產品夸大宣傳等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在全省開展消毒產品夸大宣傳療效或冒充藥品等專項整治行動,并要求對此類產品的處理要責令經營單位停止銷售,及時將情況通報給工商、食藥監部門。
7月2日上午,市、區衛生局和衛生監督機構派出衛生監督人員開展了針對人體足部、眼睛、指甲、腋部、頭皮、頭發、鼻粘膜等特定部位帶有“衛消證字”或“衛消字”的抗(抑)菌制劑產品的專項整治,對在藥店經營的此類產品要求立即下架停止銷售,就地封存。在當天的檢查活動中,衛生部門約談了養天和藥店、源安隆藥店以及廣安堂大藥房的相關負責人,他們表示從即日起養天和72家連鎖藥店、源安隆58家連鎖藥店和廣安堂49家連鎖藥店將下架封存相關產品。
衛生部門當天突擊檢查全市26家藥房,共要求下架137個產品1236盒,并就地封存。
市衛生監督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市民,如果發現有違規標注“衛消證字”或“衛消字”的非消毒產品,歡迎撥打電話36633859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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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購買消毒類產品應仔細核對產品外包裝上的批準文號,目前消毒產品的合法許可文號包括:“衛消字”、“衛消進字”、“衛消新準字”和“×衛消證字”(×為各省份簡稱)。
虛假或無效許可文號包括:“消準字”、“消備字”、“消健證字”、“衛消食字”、“衛消用字”、“消字”、“衛健消字”、“衛食消字”、“衛監消證字”、“衛消備證字”、“衛消防字”、“衛消健用字”、“豫衛消字”等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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