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29日電(吳濤)28日,備受關注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對外公布,11月1日實施。大眾關注的“網約車是否合法?私家車可否轉為專車?網約車是否需要8年報廢?價格如何制定?網約車司機需要什么條件?乘客安全如何保障?個人信息如何保護?”等焦點問題被一一明確解答。
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 中新社記者 楊可佳 攝
焦點一:網約車身份還尷尬嗎?
《辦法》賦予合法身份 業內稱促行業健康發展
滴滴、Uber、神州專車、易到用車、首汽約車28日均發表聲明對《辦法》表示支持,認為《辦法》充分考慮了市場需求,平衡新舊業態發展,賦予網約車行業合法的身份地位,營造了更加公平的法制化競爭環境,對于促進網約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積極意義。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采訪時表示,《辦法》是中國乃至世界上第一個對網約車的正式立法,必將極大促進中國“互聯網+”出行為代表的分享經濟產業發展,更好的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新產業市場競爭的公平性,更好的解決新舊產業更替中的階段性問題。
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研究咨詢中心副主任李易接受中新網采訪時表示,《辦法》的出臺,對分享經濟的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受此影響,整個分享經濟的業態發展將迎來利好,投資行業對分享經濟產業的青睞將更為明顯。
焦點二:私家車是否可轉為專車?
符合條件可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車輛
相比去年發布的草案,《辦法》不再要求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而改為“預約出租客運”。這是否意味著私家車也可轉為專車了呢?李易表示,“我個人理解是這樣。”
在28日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表示,“我們合理地放寬了網約車平臺公司的條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車輛,以適應平臺公司輕資產運行的特點,這是一個最大的特點。”
《辦法》中顯示,對符合條件并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焦點三:網約車報廢標準有哪些?
行駛60萬公里報廢 行駛年限達8年退出
那對登記的網約車都有哪些要求呢?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三,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辦法》還規定,車輛的具體標準和營運要求,由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另外,《辦法》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顧大松接受中新網采訪時表示,這意味著該行業實行準入機制,對登記的網約車設立了一定的門檻。
焦點四:網約車價格如何制定?
需符合國家規定明碼標價 價格戰或偃旗息鼓
28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辦法》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公布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有價格違法行為。
李易認為,這次對網約車價格的規范,實際上是對出租車和網約車雙方的一種利益平衡。劉小明也提到,此次《辦法》的出臺,是充分吸收各方面的合理化意見、建議,綜合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關系,經過多輪反復討論、修改,才最終形成的。
網約車燒錢大戰會徹底消失嗎?顧大松認為,“燒錢”大戰不會完全消失,價格合理的條件下仍可實行價格優惠活動。
企業方面,最近滴滴總裁柳青多次提到會降低網約車補貼;易到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對中新網表示,網約車市場將逐漸回歸市場理性,向高品質、高價格和個性化、人性化方向發展,由此前的價格比拼轉向價值和服務比拼。
焦點五:私家車能開順風車或拼車嗎?
鼓勵規范發展 各地制定相應規定
《意見》提出,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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