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嬌珠
低碳制造業企業可獲的獎勵
對低碳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項目,給予固定資產貸款貼息或者給予投資獎勵,一般按不超過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且不超過貸款實際發生額2年的利息給予固定資產貸款貼息,單個項目貼息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為海南省低碳制造業新產品新技術的,在具備本地產業化能力后,原則上按每種新產品新技術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對獲得國家級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得省級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對當年銷售收入5億元以上且年增幅超過10%的企業,按其新增銷售收入的3%給予成長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額度不超過300萬元;
對年度銷售收入達5億元以上(含)且入庫稅收2000萬元以上(含)的低碳制造業企業的優秀高管和主要技術人員進行獎勵,根據企業年度銷售收入規模給予不同數量的獎勵指標,每個指標給予5萬元獎勵。其中:年度銷售收入5億元(含)-10億元(不含)的企業,給予10個獎勵指標;年度銷售收入10億元(含)-50億元(不含)的企業,給予20個獎勵指標;年度銷售收入50億元以上(含)的企業,給予30個獎勵指標。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海南省低碳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每年由省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扶持低碳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原則上采用貸款貼息、專項補貼、獎勵、股權投資等方式給予支持。
根據《辦法》,專項資金用于高端裝備制造(包括新能源汽車、機電設備、海洋工程裝備、郵輪游艇制造等)、綠色食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低碳制造產業領域的企業在產品研發、技術改造、品牌建設和人才獎勵等方面進行扶持。
申請專項資金 須具備的條件
在海南省依法注冊登記且運營2年以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符合低碳制造產業專項發展資金扶持重點,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化能力;
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海南生態環境要求且無環境違法記錄;
依法在海南省納稅,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無任何違紀違法、欠繳、偷漏稅行為;依法經營,誠實經營,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基本條件。
(海口網9月2日訊)
?
?
相關鏈接:
海南設專項資金支持低碳制造業 單項最高可獲500萬元?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