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已經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其中提到鼓勵給予員工“孝老假”。規劃中稱:為弘揚尊老、養老、助老傳統美德,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在其老年長輩生日、老年節以及需要康復服務、臨終關懷服務支持時探親休假。(9月1日《新京報》)
中國人最看中的就是濃濃親情,尤其是人到中年,更加注重經營家庭和親情。老人年事已高,總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在物質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對老人物質贍養倒在其次,精神贍養更顯彌足珍貴。
可惜,隨著現代人的生活和工作節奏日益加快,能抽空常回家看看父母的子女確實不多。盡管有的地方還出臺了“常回家看看”的相關法律法規。但是,真正執行起來還是困難重重。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筆者認為,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父母,或是陪伴父母,既有主觀原因,又有客觀原因。可以說,大多數子女還是想在父母年齡大、身體差的時候能陪伴其走一程,甭說在父母臨終期間,送老人走完余生更是子女們最大的心愿。
應該說,北京市政府出臺的“孝老假”其初衷值得肯定,同時也能引起廣大職場人士的共鳴。但是,有些事情說起來容易,如果要真要想落實下去,可就沒那么容易了。
近些年來,從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到地方的補充規定假,可說不勝枚舉。但又有多少單位和部門能真正把這些員工假日從“紙上談兵”轉化成“現實福利”呢?當然,在談到給員工放不放假的問題上,員工和單位都會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來拉大鋸,從來就沒有絕對公平公正而言。員工一旦為請假走法律程序狀告單位,吃虧的最終還是自己,員工不想因為請假與單位產生矛盾和糾葛,那么法律規定的這假和那假無疑就是紙上畫畫的兒戲,最終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的威信就要大打折扣。
筆者認為,包括“孝老假”在內的各種休假都很受職場人士歡迎的,問題是,千萬不能有剃頭挑子一頭熱的思維模式。要想“孝老假”落地生根,關鍵還得靠單位和部門積極響應和主動配合,將員工休假納入常態化。企業要有社會責任感。多做得人心、暖人心,惠及民生的事情,讓員工充分感受到,在自己最需要幫助和暖心的時候,總能得到企業這個大家庭的人文關懷。只有這樣的企業才能在競爭激勵的市場經濟浪潮中立于不敗之地,始終儲蓄著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社會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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