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9日消息(記者羊位高?通訊員陳丹女)50歲出頭的儋州男子林某才原是一名舞蹈老師,可是他卻假借幫忙轉學、介紹工作之名騙取林某帶等人的錢款,最終因為犯詐騙罪被判刑。
林某才,綽號“胖仔”,出生于1963年,是一名舞蹈老師。2015年3月,林某才以幫忙把林某帶的兒子轉學到海口為借口,多次騙取林某帶金錢共計8300元。2015年3月至7月期間,林某才以幫忙給許某軍的孩子轉學為借口,多次騙取許某軍金錢共計4200元。2015年9月6日,林某才以介紹張某爾夫婦做清潔工為借口,騙取張某爾金錢共計3000元。
2015年9月7日,民警當場抓獲再次對張某爾行騙的林某才,從林某才身上繳獲騙取的贓款2804元并返還張某爾。
秀英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155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判決被告人林某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繼續追繳被告人林某才的違法所得12696元并發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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