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湖州10月18日電 (見習記者 王剛 通訊員遠霞)18日,記者從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人民法院獲悉,2015年,三名“80后”、“90后”男子沈國明、成華和沈國青(均為化名)為非法獲利,偷渡至緬甸,在當地設置虛假股票網站,利用互聯網吸引股民關注,然后實施詐騙。同年7月,沈國明等三人被緬甸警方抓獲。日前,安吉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沈國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20萬元;判處成華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沈國青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萬元;責令三被告人退賠被害人王利經濟損失100多萬元。
去年6月初,沈國明和堂兄弟沈國青以及朋友成華,先后偷渡到緬甸邊境勐拉地區,在當地一家酒店內,三人在網上請人制作假的股票證券網站,并通過搜索引擎推廣這些虛假網站,吸引炒股的人關注聯系。三人有時“團伙作戰”,有時“單人作戰”。整個過程中,沈國明扮演指導老師,成華扮演網站客服人員,沈國青負責協助,針對股民實施詐騙。
6月,安吉男子王利(化名)在網上搜到一個“上海證券”的網站,在連續關注了幾天之后,按照網站上所留電話聯系了網站客服人員。
在與“客服人員”簡單交流后,“客服人員”便推薦了一個叫“趙建林”的證券預測專家。“趙老師”深諳股票行情,給王利分析了整個股票市場,王利慢慢就信任了對方。在被告知需要交納會員費加入會員、交納融資費及驗資款才能提供股票信息后,王利在兩天時間內,按照對方要求先后四次匯款共計100多萬元到對方的銀行賬戶。
100多萬元的資金匯過去后,對方就消失了。王利這才意識到被騙了。
警方調查發現,所謂的“趙老師”是一個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年輕人。而這一切都是三個80后、90后的小年輕躲在緬甸邊境的一個酒店房間內策劃實施的。
被害人王利的100多萬元是他們詐騙到的最大一筆錢。在100多萬元到賬后,三人利用網上銀行將這筆錢轉賬至境外賭博網站進行洗錢并轉款,再聯系國內的朋友將款項匯到廈門一名女子的賬戶上,請人取出后分贓。最終,成華分到33萬元,沈國青分到17萬元,剩余的錢全部給了“指導老師”沈國明。
去年7月,緬甸警方將沈國明、成華和沈國青抓獲,并在三人所在賓館查獲大量用他人身份信息開戶的手機卡、銀行卡、電腦等作案工具。
安吉法院審理認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均構成詐騙罪,遂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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