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參事莊耀
曾有多條建議得到領導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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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60歲的莊耀“功成身退”。退休后的他,于2011年5月被任命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聘期5年。
直到他走上法院,封面新聞記者依然在廣東省參事室官網上查到了他的多條建議。
比如,2012年1月15日,也就是莊耀出任參事8個月后,時任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的肖志恒對他撰寫的《要善待第四次外來新移民》(《參事建議》2011年第70期)作了批示,表示:“所擬建議很好!”
比如,2012年6月8日,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對莊耀撰寫的《關于解決招工難、換工率過高的建議》(《廣東參事館員建議》2012年第14期)作出批示。表示“此文分析有理有據,提出建議富有建設性。建議轉有關部門閱研。”
“案中案”莊耀
其女下屬涉嫌“與上司長期通奸”
在莊耀退休近4年后,其涉嫌貪腐的行為被披露。
2014年10月17日,廣東省紀委“南粵清風網”通報,莊耀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調查。一年后的2015年9月底,莊耀涉嫌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犯罪案,由廣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又是一年后的2016年11月1日至3日,他被送上了茂名市中院。
封面新聞記者從庭審材料中發現,雖然法院未對外公布莊耀涉嫌違法的具體細節,但其伙同他人銷毀廣東名居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會計帳冊的信息,卻引出了另外一起案件。
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封面新聞記者檢索到廣東名居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發現該公司成立于2002年05月29日,2012年10月10日吊銷。此外,該公司在百度搜索平臺上,留有的信息顯示其注冊地址位于北較場橫路12號18樓,公司聯系人名為李曉紅。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注冊地址與廣物控股集團都位于物資大廈內。
李曉紅是誰呢?
據廣東省國資委紀委2015年2月通報,李曉紅另一身份為物資集團公司下屬廣東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原黨支部書記、副主任。
通報還透露,李曉紅2003年底涉嫌伙同上司莊某將公司經營管理費用40萬元占為己有。先后向莊某賄送共計25萬元和廣州某公司的60%干股。與上司長期通奸。但公開信息無法查詢李曉紅送出的60%干股,是否屬于名居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
李曉紅現狀如何?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2016年3月21日,茂名市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李曉紅以涉嫌貪污罪、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向茂名中院提起公訴。而茂名中院,也是莊耀受審的地方。
“最牛房產商”莊耀
曾表示做房地產就像印鈔票
被查前的莊耀,曾擔任廣東省政協委員,并常常發出驚人之語。
封面新聞記者查詢到近7年廣東媒體有關莊耀的報道,發現從2009年開始,他常就樓市“放炮”。
比如,2009年廣東省政協十屆二次會議大會即席發言,莊耀提出政府應停建經濟適用房。他還建議放開買二套、三套房的限制政策,“讓有錢有能力的人去買第二、第三套房子,他們住不了會出租出來,沒錢買房的人租房來住”。
再比如,2010年,廣東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分組討論時,莊耀曾大談“賣樓生意經”。他表示,2009年初,廣東物資集團大舉入市買地,其中廣州大學城地塊買入時只有3000多元/平方米,而年底拍出的大學城“地王”價已達9503元/平方米。他當時稱“做房地產就像印鈔票。”他也正是因此,被網友稱為“最牛房產商”。
2011年,莊耀在省政協十屆四次會議分組討論時再出豪言,稱中國人多地少,所以土地價格肯定高,而地價高的好處就是政府有錢收,可以搞建設,用來建高鐵、搞城建。
不過到了2012年廣東“兩會”期間,“大炮”莊耀不再發聲。據南方網報道,當時第12組組長“攛掇”莊耀就樓市發言,有人還趁機把話筒放在他面前。但坐在角落的莊耀沉默數秒后微微搖頭,起身把話筒移到前排委員的桌面,“還是你們說吧!”
在分組討論會上,莊耀也幾乎一言不發。而且,當有委員引用他的“印鈔票論”時,他連連擺手,“那不是我說的,我沒說過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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