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有保障
應對資金壓力,政府探索融資“組合拳”
和過去建安置房相比,棚改貨幣化安置從“分期付款”變為“一次性支付”,這給資金籌措帶來壓力。
而根據國家新《預算法》,棚改貸款由統貸改為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棚改資金大量來自政策性銀行貸款,過去這筆錢是納入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而‘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則要求其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管理——也就是說,量入為出,有多少收入用多少錢。”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在此背景下,貨幣化安置可持續增長面臨一個重要前提——如何籌措資金?
我省探索的解決之道,是創新融資模式。我省建立“政策性金融+省級統籌+市縣政府購買服務”的棚改融資新模式,即省級層面設立一家非監管平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統一向貸款期限長、利率低的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進行對接,對不能直接購買棚改服務的縣(市)承接貸款,承接后再由相關縣(市)通過購買服務獲得貸款。今年我省爭取到國家政策性銀行棚改貸款計劃880億元,其中國家開發銀行610億元,農業發展銀行270億元。
各地也并未停止對創新多種渠道籌資的嘗試。達州、巴中、遂寧、樂山等地研究落實了國開行棚改貸款市級統籌(市帶縣),很好地解決了財政信用等級較低的縣市棚改貸款問題;也有市州采取PPP模式,發行私募債券作為棚改項目資本金……“頂層設置+基層探索”多渠道籌資,確保棚改加速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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