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11月24日消息(記者孟海)據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日前,畢節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5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1.金沙縣冷水河風景區管委會原主任(副縣級),縣水利局原局長、黨組書記胡浩受賄問題。2008年至2012年,金沙縣在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中,胡浩利用擔任金沙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2016年6月,胡浩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2.威寧縣新發鄉紅豐村村委會主任陸友亮履職不到位問題。2012年10月,陸友亮領取自己負責的紅豐村紅豐組2000米扶貧水管后,在未召開群眾會的情況下,將水管進行分散發放,且未將發放情況進行公示,侵犯群眾知情權。2016年11月,陸友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金沙縣新化鄉鄉民村黨支部書記高得富瀆職問題。2014年,在驗收鄉民村山岔組人畜飲水安全工程中,高得富在工程未完工的情況下簽字認可工程驗收合格,導致該工程至今未發揮作用。2016年10月,高得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七星關區小吉場鎮高興村村民組長楊俊品截留挪用人畜飲水工程款問題。高興村打錫廠組在實施2011年人畜飲水工程中,楊俊品將小吉場政府補助的1萬元工程款截留挪用。2016年1月,楊俊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清退違紀所得。
5.七星關區朱昌鎮山腳村村委會主任宋家永履職不到位問題。山腳村實施的2010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驗收合格后,于2011年12月移交朱昌鎮山腳村村委會進行管護。由于村委會主任宋家永未組織村組干部及村民代表研究制定管護措施,對工程管護不到位,致使變壓器、抽水泵等設備被盜,工程至今未發揮作用。2016年10月,宋家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問題導向,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管用、務實、簡化的長效整改機制,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發揮作用;對未按要求整改落實的,嚴肅追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要發揚嚴深細實的工作作風,嚴肅查處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正風肅紀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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