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1日消息(記者羊位高 通訊員胡坤坤)30日上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禁毒公開宣判會,依法對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才某、董某峰等7人公開一審宣判,最低獲刑十年,最高死刑。另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犯販賣毒品罪的罪犯邢海生,對犯故意殺人、侮辱尸體的罪犯劉昌俊和王春江等三人執行死刑。
毒販最低領刑十年
2015年2月底3月初,1992年出生的定安男子陳某利,以販賣為目的將氯胺酮(K粉)等毒品及粉碎機藏匿于王某天的出租屋內。3月13日,公安民警抓獲王某天,繳獲大量毒品及粉碎機1臺。同年10月16日,陳某利因停車問題與出租屋處一住戶發生爭吵,該住戶遂報警。公安民警趕到現場后,將陳某利抓獲,并繳獲大量毒品。海口中院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某利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陳某利限制減刑。
2015年7月27日9時許,海口男子鄭某順電話聯系廣東男子鄧某春購買100克海洛因和300克冰毒。當日晚上,鄧某春攜帶毒品交給鄭某順,鄧某春離開后,鄭某順即在房內將毒品進行加工。隨后鄭某順電話聯系文昌男子韓某稱購買2萬元的毒品。韓某駕車到達交易地點,鄭某順將1包海洛因、2包冰毒交給韓某。隨后,公安民警分別抓獲鄭某順、韓某和鄧某春,并繳獲大量毒品毒資。海口中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鄭某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鄧某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3萬元。
三罪犯被執行死刑
2013年12月下旬,“么兄”聯系文昌男子邢海生購買毒品,邢海生隨即聯系廣東毒販“天哥”。“天哥”指使黃冬弘、彭記明從廣西運送毒品到海口,邢海生指使女友孫建萍(已判刑)前去接應。后孫建萍駕駛藏有27千克毒品的轎車來到邢海生的租住房,邢海生將部分毒品讓石曉崗和孫建萍分裝或出售、藏匿。
2013年12月29日12時40分許,邢海生駕駛轎車與“么兄”交易毒品時,被公安人員抓獲,從邢海生的轎車和住處查獲K粉、冰毒等大量毒品及毒資。海口中院認為,邢海生的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邢海生系主犯,且系累犯、毒品再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2015年2月15日15時許,1995年出生的四川男子劉昌俊與何某某等兒童在公園燃放鞭炮玩耍,后劉昌俊將何某某等兒童帶到其暫住的工地板房繼續玩耍。天黑后,劉昌俊將何某某殺死,并對尸體進行了猥褻。當日21時30分許,被害人親屬在劉昌俊暫住的房間內找到了何某某尸體。公安機關于次日凌晨將劉昌俊抓獲。法院認為,罪犯劉昌俊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并對被害人尸體進行猥褻,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和侮辱尸體罪,應依法數罪并罰。
2015年5月21日23時許,河北男子王春江酒后從其租住房翻入隔壁房內,驚醒了睡在該房的業主吳某某。王春江害怕事情敗露,遂用手掐住吳某某頸部致死亡。后王春江對吳某某的尸體進行了猥褻。同年6月3日,王春江在南寧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認為,罪犯王春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王春江殺人后還猥褻被害婦女尸體,其行為又構成侮辱尸體罪,應依法數罪并罰。
經海口中院一審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罪犯邢海生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認定罪犯劉昌俊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尸體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認定罪犯王春江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尸體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當天對上述3名罪犯執行死刑。
為擴大案件的震懾和警示效果,加強群眾尤其是青少年對毒品危害的意識,營造禁毒人民戰爭的濃厚氛圍,促進海南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海口中院邀請了海口市政法委干警代表、學校師生代表等200余人旁聽了毒品案件公開宣判。
?
相關鏈接:
毒販獲利45元領刑10年 海南審結多起涉毒犯罪案件?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