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匡正社會風氣,對見義勇為的救助人予以鼓勵和保護。19日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三審稿中增加了見義勇為者的免責規定,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除有重大過失外,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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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為救同伴溺亡 家屬申請見義勇為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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