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
危房改造動工即可支付補助資金50%至80%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事關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益。記者今天從省政府出臺的《海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了解到,危房改造動工即可支付補助資金50%至80%。
辦法規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包括圍繞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扶貧對象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民族手工業和鄉村旅游業;承接來料加工訂單;使用農業優良品種、采用先進實用農業生產技術;圍繞改善農村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產設施、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施、貧困村村組道路等,支持扶貧對象實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圍繞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給予補助;圍繞幫助農村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持貧困地區建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等;圍繞加強農村扶貧對象的教育、醫療保障水平,對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給予教育、醫療補助;圍繞編制、審核扶貧項目規劃,實施和管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而發生的項目管理費。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付管理上,辦法明確,危房改造項目動工后即可支付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50%至80%,具體比例由各市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余資金待項目驗收合格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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