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21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日前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作為對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工作部署文件,《通知》明確提出,今年要“密切跟蹤金融市場運行,防范發行風險”。
《通知》首先明確今年要“合理制定債券發行計劃,均衡債券發行節奏”,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省政府批準自辦債券發行的計劃單列市新增債券發行規模不得超過財政部下達的當年本地區新增債券限額;置換債券發行規模上限原則上按照各地上報財政部的置換債券建議發債數掌握。發行置換債券償還存量地方債的,應當在置換債券發行規模上限內統籌考慮。《通知》還明確,對于公開發行債券,各地應當按照各季度發行規模大致均衡的原則確定發行進度安排,每季度發行量原則上控制在本地區全年公開發行債券規模的30%以內。
此外,《通知》還在“進一步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改善二級市場流動性”中提出,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在合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推進地方債銀行間市場柜臺業務,便利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投資地方債。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積極在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發行地方債,吸引外資法人金融機構更多地參與地方債承銷。
《通知》還明確提出要不斷提高地方債發行市場化水平,積極探索建立續發行機制。進一步規范地方債信用評級,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中將“密切跟蹤金融市場運行,防范發行風險”作為單列部分突出,指出“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認真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密切關注債券市場運行情況,加強地方債發行風險的防范和應對”。此外,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加強與承銷團成員溝通,通過召開承銷團成員座談會等方式,充分了解各成員債券投資計劃、應債資金規模等情況,合理制定地方債發行安排,避免出現地方債未足額發行等風險事件。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湯林閩博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從2015年的《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到2016年的《財政部關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通知》,再到2017年的本次《通知》,目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已經形成了以2015年的兩個通知為直接依托,各具體發行事項相關規定逐步完善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制度規范。
“現在每年的發行通知,一方面是對以前年度發行規定的進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是針對當年度的新形勢、新問題進行針對性部署。”湯林閩表示,在2016年通知規定的基礎上,今年《通知》突出了防范發行風險,將“密切跟蹤金融市場運行,防范發行風險”作為單獨一點進行強調,說明財政部對2017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宏觀經濟形勢、債券市場運行等持較謹慎的態度,并不盲目樂觀,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可能遇到的困難已有針對性部署。
他表示,《通知》還從多個方面重視發行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一方面2017年《通知》繼續強調合理安排發行,均衡發行節奏;另一方面,2017年將開始研究建立續發行機制,通過續發行,適當增大單期債券規模,可以減少對市場的沖擊;同時避免出現單次兌付規模過大,降低了未來的償還壓力。記者孫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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