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濟南一小區貼出一紙“禁犬令”,該“禁犬令”規定,小區內禁止飼養各種犬類,如有違反,罰款一千元;租房客違規養犬,房主要承擔“連帶責任”。該禁令一出,小區內不喜歡養狗的居民拍手稱快,而喜愛養狗的居民感覺很“受傷”。
小區物業貼出“禁犬令”
3月8日,濟南市歷城區王舍人鎮大辛莊社區的居民們發現,小區內多個單元樓門口的公示欄上都貼出了一張落款為大辛莊物業辦公室的《禁止養犬通知》,通知稱,“為保障小區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小區環境衛生,根據本小區《社區居民文明公約》規定,本小區內嚴禁飼養各種犬類,嚴禁飼養家禽如雞、鴨、鵝等等,違者罰款1000元,如租出去的房屋,請房主告知提醒房客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者房主有連帶責任!罰款金將在發放的生活費中扣除!”該通知貼出后,小區內眾多住戶表示贊成,但也有的住戶表示不解。
3月19日,記者來到該小區,小區居民張黎對記者說,早該這樣,放開養狗弄得小區里到處都是狗的糞便和尿漬,污染小區環境不說,有的狗半夜叫個不停,影響休息。有的人家養的大狗半米多高,忽然竄過來,孩子見了嚇得哇哇大哭。
小區居民趙辰邊向記者展示手中半米見方木板邊說,自己手中的木板就是為小區里的大小“狗狗”準備的,車一停,狗狗們就會輪番在車輪胎上留下“印記”,每每看到自己剛剛清洗的愛車沾滿“狗狗”的尿漬,喜愛干凈的他就覺得十分“膈應”,只能每天拿木板做“臨時屏蔽”,至于晚上出來遛彎時不小心踩上狗狗糞便也不稀罕。
趙辰說,事實上,相比起車子干凈不干凈小區環境清潔不清潔,養狗可能對居民造成傷害才是最讓人擔心的。他說,就在2月底,濟南天橋區一名7歲男童被一只到處亂竄的狗咬傷,直到警察出動,這只狗連傷3人后,才被保安打死。
對于小區禁犬,也有人表示不理解。
小區居民李民說,她養的一只小型八哥犬已有多年,平時自己外出遛狗時也很注意衛生,可小區統一規定不讓養,養狗還要罰款,無奈之下只能讓兒子將狗送了人。
租住該小區的住戶王彬說,自己養的狗辦了犬證并年審,屬于合法養犬,可該社區卻規定不準飼養,現在每天只能趁著深夜或凌晨“偷偷”出來遛犬。王彬認為,該社區的規定與濟南市的養犬規定不符,“有違法之嫌”。
物業辦公室:“禁犬令”90%以上的業主都贊成
這個引發居民爭議的“禁犬令”是如何制訂的?罰款一千元有何依據。
記者采訪中,大辛莊物業辦公室馮慶斌向記者介紹,大辛莊小區是舊村改造小區,早在兩年前小區回遷交房時,居民就在村(居)民公約上簽過字,而公約中,禁止養狗便是其中一條,“事實上,社區居民99%以上都沒有辦養狗證。當時大辛莊小區曾進行過民主投票,90%以上的業主都贊成小區禁狗這個規定。”馮慶斌說。
他同時解釋,禁止養犬這一規定在2015年就已生效,只是沒有張貼通知,只是因為最近經常有居民撥打110,反映晚上狗叫擾民,物業才張貼出通知,但到現在并沒有實際罰款。
“我們做這個規定是為維護小區環境和居民安全考慮。”馮慶斌說。而對于罰款千元及租客養犬房主承擔連帶責任有什么法律依據,馮坦言自己并不清楚。
記者查閱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并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于2007年5月1日開始施行《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居(村)民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就本居住區養犬管理的有關事項依法制定居(村)民公約并監督執行;具有合法身份證明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可以養犬。
濟南市公安局:有“狗證”就可養犬 “養犬計分制”有望規范城市社區養犬行為
記者采訪中,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濟南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的區域為養犬重點管理區,繞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區域為養犬一般管理區,在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對犬只均實行狂犬病免疫制度,在重點管理區內還實行養犬登記制度。大辛莊屬于養犬重點管理區,只須按照規定對所養犬只進行登記和免疫(辦理養犬登記證),具有合法身份證明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都可以養犬。據他透露,目前濟南市已有8.5萬戶居民辦理了養犬證。
據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中隊長陳朝介紹,為規范城市社區養犬行為,自3月1日起,濟南市推出“養犬計分制”,像市民在養狗過程中發生犬叫擾民、遛狗不拴狗繩等違規行為被舉報后,經民警走訪左鄰右舍不少于三戶居民,核實情況后都將作出相應處罰,每違規一次將被扣3分,犬只“擾民”累計達到3次,將被扣12分。處罰最重的將沒收犬只,扣完12分,罰款2000元。犬主需要“補考”文明養犬相關法規,合格后才能取回犬只和養犬登記證。同時,“不辦理狗證年審”也會被扣12分。而一旦發現遺棄犬只的行為,將會通過帶有芯片的犬牌“按牌索主”,對養狗人處予罰款2000元。
記者了解到,對于山東濟南推出“養犬計分制”一事,南京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副院長胡小武認為,目前城市社區飼養犬只的居民越來越多,而隨之而來的,發生犬只擾民、襲擊市民等情況也越來越多,這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困擾。濟南市公安局推出的“養犬計分制”,目前來看,既可以照顧到城市居民養犬的權利,也能通過對“擾民”等行為的舉報,對養狗人進行義務上的約束,“可以促進犬只與犬主,犬只與社區居民和諧相處。”(文中小區居民均為化名)法制網記者曹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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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一小區禁養各種犬類 租戶飼養房東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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