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警方成功破獲一起涉案金額高達8.12億元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此案從2016年4月稅務機關發現可疑線索開始,到今年3月底移送檢察機關,前后歷時近一年。
去年4月,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在檢查時發現,天津盈富通貿易有限公司已經超過3個月未進行報稅,屬于高風險企業。于是,稅務工作人員立即對該公司展開調查。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副局長張健:我們到達企業注冊地之后,發現企業根本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人員也沒有找到,應該可以確定是走逃戶。第二個,通過它的賬簿發現,沒有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成本費用,沒有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作為一個企業來講,沒有費用支出,這是很不正常的。
稅務工作人員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查詢,對盈富通公司購進貨物的名稱與銷售貨物的名稱進行核對發現,該公司存在購銷貨物名稱不符的情況,甚至還出現了蹊蹺的資金回流。
張健:通過查找它的銀行賬戶,發現它在三個銀行賬戶中,有兩個出現了資金回流。資金回流就是它打給購貨方的資金,又回到了自己的賬戶上,同時這個資金是明顯的當天進到賬戶,然后當天就轉移走了。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的計算方式是稅款抵扣,即以銷售稅額,扣除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稅額。稅務機關懷疑,盈富通公司很有可能通過進出項不符、甚至是虛假交易的方式,來獲得較低的應交稅額,甚至是不交稅。
經過數月的調查,稅務機關發現,天津盈富通貿易有限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開票金額特別巨大,于是向天津港公安局報案。截至目前,3名嫌疑人已全部落網,此案已移送檢察機關。
接到稅務機關報案后,天津港公安局與稅務機關立即成立聯合專案組,2016年6月,警方立案偵查。經過調查發現,該公司從2015年12月就已經處于走逃狀態,公司的法人代表周某也并不是公司的實際經營人。
天津港公安局經偵支隊偵查員李金全:只能是通過銀行查詢,調取公司的相關流水信息、開戶情況,去確定他背后的操作人是誰。然后再確定了股東張某某,銀行實際操作人是姜某,這兩個人形成了一個中心圈子。通過對外進行散開式的排查,確定了以這兩個人為核心的犯罪團伙。
2016年9月,天津警方對張某某和姜某同時收網,將該案的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通過訊問,警方又發現了新的情況。
天津港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王建華:從表面上看是張某在實際控制這個公司,實際李某是大股東,進項大部分是李某在聯系。
2016年11月,警方根據奔赴河北省唐山市,將犯罪嫌疑人李某逮捕歸案。至此,該案的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并先后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從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李某、張某某、姜某三人通過盈富通公司共計開出進出項不一致的增值稅專用發票870份,金額8.12億余元,稅額高達1.18億余元。這些虛開的增值稅發票不僅用于企業偷逃稅款,同時也向下游企業非法出售,來獲取7%到8%的所謂開票費。
目前,此案已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向盈富通公司非法購買、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企業負責人也已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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