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侵權官司也高興不起來
一路維權的企業被打官司拖累,甚至錯過發展的黃金時期
■“侵權企業輸了官司,賠了5萬元、10萬元,可他們的銷售額已經接近兩億元!”
侵權官司打贏了,為啥許多企業還是高興不起來?
部分企業反映,侵權方即使被處罰,也不會因為損失幾個“小錢”而傷筋動骨,有的迅速“東山再起”,有的換個招牌“重新開張”。相反,一路維權的企業卻可能被打官司拖累,甚至錯過發展的黃金時期。
據一位企業負責人介紹,仿冒侵權的公司一般規模都比較小,往往輸了官司就注銷;而被侵權企業即使打贏了官司,卻往往連打官司的成本都收不回來。鄭州奧特科技有限公司技術副總經理李建華說,他們研發的一款產品被仿冒后,市場價格迅速下跌,導致企業受損嚴重。他們與侵權的公司打官司,雖然贏了兩場官司,但結果令人沮喪:對方一場賠了5萬元、一場賠了10萬元,而他們的銷售額已經接近兩億元!“新的專利法雖然提高了賠償額度,但與侵權方的非法獲利和打官司維權的成本相比,還是太低了。”劉恒說。
“2015年初,我們公司曾在某地看到一個倉庫里的仿冒貨,公司立刻按正常程序報案給有關部門,但相關部門只是銷毀假貨了事,不再繼續追究造假者。”成都一家科技公司經理認為,這種做法力度遠遠不夠,應該找到上游的制假鏈條,鏟除制假窩點。
“比起發達國家,國內對專利侵權的監管力度還是不夠。”李建華說,有次企業去德國漢諾威參展,發現侵權企業也去參展后,就向會展方投訴,結果仿冒企業被灰溜溜地“請”了出去。
部分企業還反映,現有規定對侵權和經濟損失的認定有很大局限性,有些情況下他們甚至不知道該如何向侵權方追責。
河南華冠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有一個原創的卡通形象叫嘻多猴。“別看只是一個小小的卡通形象,卻凝聚了不少人的心血,我們花了一年零九個月時間才把它創造出來。”公司負責人梁興說,這只“小猴子”活潑俏皮,可一“出生”就遭遇了不少侵權。“鄭州很多小商店、火車站附近的地下室攤位,都擺滿了嘻多猴的產品。找他們討說法時,他們就說是在網上買的,我們對此毫無辦法,最多就是讓他們把產品撤掉。”
浙江海天集團行政總監汪曉莉也講述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我們一位員工3天總共偷了6000張圖紙。最后一天,我們就在監控器里看著他偷,但在現場把人抓住后也沒辦法處置,不知該讓他賠多少錢。”
“維權難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目前研發只想著短平快。原來兩年做一個,現在恨不得一年做兩個,趕緊推出去。”梁興很無奈。
“專利蟑螂”訛詐創新企業
他們專門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獲得授權后再和真正的創新企業打官司
■“連法院都清楚對方把古北電子當‘提款機’了,但法律條文中沒有一條能打擊這種‘專利蟑螂’。”
“專利蟑螂”,指那些不搞研發不生產,只依靠不停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再和其他企業打官司、從中訛錢的投機者。“專利蟑螂”利用現有政策的漏洞,給創新企業帶來很大困擾。
“目前專利法有待完善,其中實用新型專利管得太松,基本上申報就能評上,這助長形成了一批‘專利蟑螂’。”杭州古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劉宗儒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就碰到這樣的事:有幾個人原來從事專利代理工作,看到古北電子的產品后,就寫了一大堆實用新型專利,也就是把一個非常通用的事情,寫成數十個甚至上百個專利訴求。“結果,對方花很小的成本告我們一下,我們就要付出巨大代價來回應。”
對方和古北電子的官司打了兩年半。劉宗儒認為,這家公司一開始就是想訛錢,找古北電子要幾十萬元的“和解費”。經過調查,果然發現對方是典型的“專利蟑螂”,他們注冊了3家公司,手里擁有幾百個專利。“如果我們跟這個公司和解了,對方一定會用另外一個公司來告,又要訛一筆錢。”
劉宗儒開玩笑說,連法院都清楚對方把古北電子當“提款機”了,但法律條文中沒有一條能打擊這種“專利蟑螂”。只要“專利蟑螂”上告,法院就得受理,被告的企業就得應訴。為了不受訛詐,劉宗儒沒有妥協,從2014年開始,公司前后花了3年時間、耗資200萬元,最后把“專利蟑螂”公司的核心專利都申請無效了。
劉宗儒說,對方雖然不會再來糾纏,但他們只要將專利重新排列組合一番,就可以再申請新的專利、訛詐別的公司。“制造垃圾專利,目的就是訛錢,必須要讓他們付出代價。”劉宗儒認為。
(本報記者劉詩瑤、余建斌、趙永新、馮華、蔣建科、喻思孌、谷業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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