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工作之便,3名“內鬼”竊取公司核心技術,復制拷貝系統軟件,大肆仿制公司正牌產品,瞞天過海搭售造假產品,7年間連開7家公司非法獲利千余萬元。光谷民警秘密調查取證,“李逵捉李鬼”,打掉一個侵犯著作權(計算機軟件類)案團伙。昨日,得知“內鬼”已被江岸區法院宣判獲刑的某公司總經理專程來到東新公安分局,送來感謝信及錦旗衷心致謝。
“售后電話”牽出“李鬼公司”
位于光谷的湖北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國內領先的電池檢測技術設備,因為核心技術非常先進,已成為國內外科研類電池檢測設備的龍頭企業。
2014年10月份,該企業吳總經理接到一個奇怪的售后投訴電話:上海某高校新能源材料研究室反映所購設備出現嚴重問題,要求公司維護并給予相應賠償。
翻開售后服務登記本,吳總經理驚訝地發現公司根本沒有將產品售給該研究室,是對方搞錯了還是公司失誤?為了一探究竟,公司要求當地業務員迅速上門查看,結果發現除了設備外殼有微小變化外,內部結構及核心軟件技術幾乎一模一樣。
市場上有“李鬼公司”出現!吳總經理當即跑到東湖高新公安分局經偵隊報警求助。
“李鬼公司”7次改名
東新分局經偵隊受案后迅速開展調查走訪活動,根據產品銷售合同,民警循線追蹤,發現所有的產品都由武漢一家電子產品公司發貨。
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吃驚地發現,這家電子公司不停地更換公司名稱,而原來公司則成為“僵尸”產業,至民警調查為止,已經更換至第七個名稱。
正當民警一籌莫展時,有消息傳來,深圳某公司大量購進“李鬼公司”一批設備,涉案價值數萬元,現正處于安裝調試階段。民警獲悉后立即啟程前往深圳,秘密調取了相關設備,同時選派偵查員進入工廠臥底,找出幕后主使人。
為了固定證據,東新民警立即對深圳某公司采購的“李鬼公司”設備進行司法鑒定,除硬件設備一模一樣外,其軟件核心內容同一性達99.9%,完全是披著正牌公司外衣的“李鬼”產品。
民警經過近兩個月秘密偵查,終于揪出“李鬼公司”真正幕后主使人:胡某、陳某、吳某等3人。當正牌公司負責人吳總經理看到警方偵查匯報后非常震驚:因為胡某等3人曾是公司員工。
3“內鬼”非法獲利千余萬元
2015年6月3日,東新分局對胡某等3人侵犯正牌公司利益進行立案偵查。也許是嗅到了危險的信號,3名犯罪嫌疑人不見蹤影,紛紛玩“失蹤”,不在武漢活動。
為了抓捕犯罪嫌疑人,警方采取“聲東擊西”之計,一方面對外放出經濟糾份的風聲,降低調查力度,營造成一副警方不能管的架式;另一方面選派精干力量埋伏在公司周圍,隨時監測公司一舉一動。
2015年8月中旬,見武漢風平浪靜,3名犯罪嫌疑人紛紛從外地趕回武漢。獲知信息后,東新警方果斷收網。8月19日,東新民警將胡某、陳某、吳某等3人抓獲歸案。
3人到案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審訊得知,家住武漢的吳某于1999年進入湖北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雖然他只是擁有中專水平,但聰明好學的他肯于鉆研,很快就成為業務骨干。公司對其業務能力非常贊賞,將其安排至銷售及售后部門工作。后來陳某及胡某分別應騁成功進入公司,加入吳某售后服務團隊,其中胡某任銷售經理。
這個三人團隊很快掌握了公司所有設備的生產環節及調試校對,同時對所有銷售人脈資源全部掌控。
隨著時間不斷遷移,公司業務量越來越好,訂單如雪片飛來,3人對自身在公司所處的狀態越來越不滿意,便將發財的目光盯上了自己所管控的“資源”,一拍即合的他們采取一個“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之計:2009年由吳某提出辭職外出辦一個公司,而胡某及陳某則繼續“潛伏”,復制核心軟件帶出公司,竊取公司核心機密并仿制測試設備,分別以多家公司的名義對外銷售獲利,并將相關軟件提供給用戶運行使用。
2013年前后,胡某及陳某也先后離職,同時也帶走了公司銷售渠道的所有客戶資源。
從2009年至東窗事發,3人共向全國十幾個省市進行銷售,非法獲利達千余萬元。2017年5月,三人分別由江岸區人民法院判刑入獄,并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正牌公司產值翻番
難掩內心激動心情的吳總經理說:“如果沒有東新警方,我們公司已經面臨滅頂之災,現在我們公司不僅起死回生,而且業務蒸蒸日上,成為全國龍頭企業?!彼馄鹗种福吲d地用數據訴說公司的業績,公司產值從原來的1841萬元增長至2016年的4052萬元,今年產值預計可達到5267萬元,納稅額達109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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