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建才在庭審現場 莫云 攝
記者從廣西高院獲悉,7月6日,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龍建才故意殺人一案。被告人、被害人親屬,玉林市、陸川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群眾共計49人旁聽庭審。
玉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4年,被告人龍建才的妻子陳某惠以龍建才婚后參賭并打罵自己、雙方感情破裂為由,向陸川縣人民法院沙坡人民法庭提起離婚訴訟。時任陸川縣沙坡人民法庭庭長的傅明生(被害人,歿年63歲)擔任一審審判長,經審理依法判決龍建才與陳某惠離婚。
龍建才不服,提出上訴。1995年,原玉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審依法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龍建才為此心生怨恨,產生報復殺害傅明生的念頭,多次尋找傅明生欲報復未果。
2017年1月下旬,龍建才購買了一把水果刀,于1月26日13時許,攜刀來到陸川縣沙坡鎮沙坡街傅明生家中,趁傅明生不備,持刀朝傅明生連續刺割數刀,致傅明生左、右頸動、靜脈斷離,大量失血而死亡。被告人龍建才被聞訊趕到的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庭審中,被告人龍建才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法庭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或者發問。公訴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實當庭宣讀、出示了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鑒定意見等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未向法庭提交新的證據材料。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的辯護人依法為被告人進行了辯護,提出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建議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考慮到被告人理解普通話有困難,法庭依法為其配備了復述人員。
本案將擇期宣判。
?
?
?
相關鏈接:
丈夫沒收入妻子沒時間 雙方欲離婚卻都不愿要孩子
女子因離婚矛盾抱子跳水輕生 老民警奮身施救
近七成網友認為 用“假離婚”換10年收入不值得
?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