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鄒倜然通訊員顏新文)近日,浙江義烏市衛計委主任傅某收到了市紀委的“談話提醒函”。其妻曾于2016年注冊了一家從事非醫療性健康咨詢活動的服務部。經傅某主動申報情況后,市紀委對其進行廉政風險約談,提醒其不得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違規插手投資經營,進行利益輸送。目前,按照相關規定,該服務部已在轉讓中。
這是義烏實施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報告制度后,該市規范“一家兩制”管理的一起事例。據了解,目前,全市機關單位和鎮(街道)已完成“一家兩制”的情況報告,并且實行了對公職人員“一家兩制”利益回避和行為限制等管理措施。
據了解,“一家兩制”主要指國家公職人員近親屬(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員)從事經商辦企業等經營活動,或就職于個體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非國有單位的情況。這種現象容易引發業務范圍內與親屬出現利益沖突、利益輸送等問題。2016年7月,義烏市委出臺實施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報告制度及配套管理辦法。
義烏市紀委負責人介紹,義烏公職人員要向組織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其近親屬經商辦企業的公司名稱、經營地址、經營范圍、經營規模、收益情況、繳稅情況等,以及有從事金融保險服務、中介服務、法律服務等經營活動的情況。這些內容需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讓職工了解并監督。
義烏針對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制定了“十八個不準”的行為限制清單并配套利益回避制度。比如說,不允許國家公職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在其管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如果已出現類似情況的,公職人員應申請調換崗位或辭去相關職務。若公職人員申報不實,或應回避而未回避的,要追究責任,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并強制回避。
“《辦法》用18條‘紅線’劃清了權力邊界,嚴格區分了合法經營理財與‘以權謀私、利益輸送’之間的界線。”義烏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主任樓國康表示,義烏此舉既防范利益沖突,又保障了黨員干部家庭的正當利益,倡導黨員干部近親屬建立嚴格遵紀守法、誠實經營、創業創新的經營發展理念。
截至今年7月,義烏市探索規范“一家兩制”已滿周年。共約談提醒437人,19名黨員干部、國家公職人員被責令糾正和作出說明,兩名市管干部被免職,5人因存在利益沖突被調整或退出職務,3人辭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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