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推進農業 水價綜合改革
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
海口網8月3日消息(記者光明)海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水務廳、省農業廳近日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關于扎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要求海口市、三亞市、陵水縣、昌江縣要立即啟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建立促進農業節水的價格機制以及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為全面推進我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提供經驗。
上述聯合發文的四部門要求,各市縣要樹立“先建機制、后建工程”、“花錢買機制”的改革觀念,切實把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因地制宜、試點先行”、“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各市縣要加強政策措施配套銜接,著力建立水價形成機制,夯實水價改革基礎,配套推進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用水管理機制,推進農業水價改革落地見效。海口市、三亞市、陵水縣、昌江縣要立即啟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建立促進農業節水的價格機制以及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為全面推進我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提供經驗。“十三五”期間,每年安排的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要全部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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