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國外還能愉快的“買買買”嗎?“境外刷卡超過千元將被記錄”的消息,在剛剛過去的周末,再次挑起市場敏感的神經。不過,外管局和業內人士均表示,這一政策并不會影響個人境外正常消費。
外匯局日前發布通知,自8月21日起,各發卡行均應按照銀行卡境外交易數據采集規范要求,于北京時間每日12時前報送上日24小時內本行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也就是說,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提現和等值人民幣千元以上消費交易信息都要按規定報送。
個人無需另行申報
不增加個人用卡成本
8月6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查閱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了解到,5月26日發布的《關于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明確提到,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提現和等值人民幣千元以上消費交易信息都要按規定報送。通知稱,外匯局將于8月21日-31日開展銀行卡管理系統試運行工作。
通知明確,凡開通銀行卡境外交易業務的發行卡,應按照有關規定,接入銀行卡外匯管理系統向外匯局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發卡行若不能按要求接入銀行卡外匯管理系統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自今年9月1日起應暫停本行銀行卡境外交易業務,直至履行信息報送義務。9月1日以后新辦銀行卡業務的境內金融機構,應在具備接入銀行卡外匯管理系統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條件后,方可開通本行銀行卡境外交易業務。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開展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銀行卡境外使用的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外匯局將繼續支持和保障個人持銀行卡在境外經常項下合規、便利化用卡。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個人無需另行申報,不增加個人用卡成本,外匯局將依法保護持卡人信息安全。
防止利用刷卡消費
轉移資產或洗錢
當前,銀行卡已成為個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據統計,2016年境內個人持銀行卡境外交易總計超過1200億美元。
據記者了解,因為我國目前仍沒有完全放開外匯管制,大筆個人資金出海有很多政策障礙。因此,以前不少人利用刷卡消費來轉移資產或洗錢。比如,在境外賭場刷卡購買籌碼后,通過與他人交換或直接退籌進行套現;購買高檔奢侈品、會籍、收藏品后,轉手他人現金收購;甚至此前澳門一些珠寶店、手表店,就允許大陸游客用銀聯卡進行虛假購買,然后以退貨形式兌現。還有一些人通過倒賣銀行卡,進行境外取現,構成“螞蟻搬家”式“轉移資產”。
業內人士指出,正是因為洗錢者善于尋找政策漏洞見縫插針地做勾當,我國外管局近年來也是正在加大管制力度。今后原本無限制的境外消費,如今一旦超過1000元就會被自動統計,而若長期有超過1000元的境外消費,很有可能視為有洗錢嫌疑,到時就會被重點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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