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帶著30多個孩子去珠海放松,卻因為酒店的安全問題一夜沒睡好!”昨天,開了一家兒童培訓機構的劉女士向本報記者反映,半個月前她帶著30多個小孩到珠海旅游時,旅行社的安排讓孩子們嚇壞了。
35個孩子的旅行團
按合同入住“三星酒店”
劉女士的培訓機構以教孩子音樂和舞蹈為主,7月22日左右,培訓機構內的少兒合唱團前往廣東肇慶參加第六屆中國童聲合唱節。為了犒勞孩子們,劉女士在和家長商議后,以培訓機構的名義提前與廣州盈科美辰國際旅行社簽訂了旅游合同,希望帶孩子們去長隆海洋館等地玩。
合同上顯示,出團價格為每人1200元,并辦理意外險,住宿標準為“三星標準未掛牌酒店”。7月26日,合唱團在肇慶比賽完后,劉女士和四位家長帶著35個孩子,入住了珠海市拱北水灣路一家名為“悠享海岸”的酒店。
貓眼壞掉半夜陌生人敲門
導游說是珠海最好“三星”
進入酒店時,劉女士和幾位家長發現,酒店不僅沒有三星的掛牌,而且周圍環境也讓人擔心,“在酒吧一條街上,環境嘈雜。”
劉女士一行40人被安排在了6個不同樓層,有孩子向劉女士反映,房間貓眼壞掉了,門上只有一個洞。因為孩子大多是10-13歲的小女孩,酒店當晚又無法調配房間,劉女士只能和家長們分別帶著小孩子睡。
晚上11點半,住在12樓的女孩小月突然打來電話,“有個老頭一直敲門。”當時,房里只有小月和另外兩個小女孩,只有12歲左右。被嚇得一身冷汗的劉女士跑到房間門口,敲門的人已經不見,調取監控才發現,是另一間屋子的客人。
處于安全考慮,劉女士向導游提出質疑,希望能換酒店,但被拒絕,“他說這是珠海最好的三星酒店,臨時換沒地方去。”
劉女士希望退還團費
廣州旅游部門已介入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時,看見餐廳廚房的情景,劉女士和家長們更加氣憤,“漆黑的灶臺、油膩的灶具和隨意搭在鍋上的抹布。”劉女士一行將廚房的情景拍下發送給旅行社工作人員,但到了第三天早上,情況仍沒有好轉。
27日,一行人前往長隆海洋館游玩,在坐過山車時,一個孩子的脖子不小心拉傷,劉女士帶著孩子到醫院檢查,花費的200多元費用找旅行社報銷,但對方稱“金額太小,不報保險,從未付款項內扣。”
回到重慶后,劉女士向廣州市旅游局進行了投訴,目前,廣州市旅游局已經介入處理。劉女士稱,希望旅行社能退還自己繳納的47000元費用,但遭到拒絕,“對方讓先把尾款結清,稱最多一人賠償100元,我不能接受。”
■律師說法:
重慶嘉能律師事務所吳治香:根據《合同法》規定,酒店的入住標準要以合同上寫明的為主,如果旅行社沒有按照合同提供住宿標準,消費者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到當地旅游局投訴,如果投訴無法解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未成年人在跟團途中意外受傷,旅行社和孩子的監護人(或暫時監護人)都要負部分責任,如果旅行社沒有盡到所能,提供最大安全保護和提醒,旅行社具有較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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