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乘電動車不戴頭盔 將被罰款40元
電動自行車是海口市多數市民出行選擇的交通工具,有的市民為圖方便省事,駕車的時候不佩戴安全頭盔,留下安全隱患。
對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來說,安全頭盔相當于轎車駕駛員所系的安全帶,是人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根據交警部門的統計,絕大多數和電動自行車有關的死亡事故,都和沒有佩戴安全頭盔有關。電動自行車一旦出事,人便會直接接觸地面,而往往最先著地的就是頭部。頭盔相當于頭部的防護罩,戴上頭盔,頭部受到的損傷便會降到最低。
安全頭盔相對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作用毋庸多言,除了要戴頭盔,頭盔的正確佩戴也很關鍵。戴頭盔時一定要系上系帶,如果不系帶,或者系得太松,一旦受到碰撞,頭盔便會輕易地彈飛出去,也起不到保護作用;或者頭盔會歪到一邊,遮擋視線導致出事故。
選擇頭盔時,要選擇和自己頭型大小相當的頭盔,太大或太小都不能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
《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九項規定: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將依據該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予罰款40元。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騎乘電動自行車要戴頭盔,體現了戴頭盔的重要性,但戴頭盔不應該只是一種強制措施,更應該是一種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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