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書看電影給補貼 成都明年試點
1分等值1元每人最高返還200分
從明年一季度起,成都市民買書、看電影,有望獲得積分返還用于再消費了!昨日成都晚報記者從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獲悉,《成都市開展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方案(2017—2020年)》日前印發。《方案》明確,成都常住居民到試點文化場所進行文化消費時,將以“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用“先消費、后補貼”的方式開展消費補貼。圖書、電影、演藝、文博景區四種消費業態將率先試點。
預計明年試點文化消費積分
記者從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獲悉,2016年成都市被列為第一批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為使《方案》落地,成都將制定《成都市文化消費積分實施管理細則》,預計于明年一季度展開試點。屆時,成都常住居民到試點文化場所進行文化消費時,提供本人手機號碼并通過認證,即可按一定比例獲得文化消費補貼積分返還,1個積分等值于1元人民幣。
積分將在交易完成后,自動即時打入消費者的積分通APP客戶端賬戶,消費者用提供的手機號注冊后,可以直接在積分通APP內的文化消費試點企業和項目再次消費,所返積分可以直接抵用消費金額,并再次獲得文化消費積分補貼進行消費,以此循環,直到上限。參與文化消費積分補貼項目的消費者,活動期間在試點企業和項目消費后,均可按消費金額的15%至20%獲得積分返還至其“積分通APP”賬戶內;每個消費者每年獲得補貼上限為200分。
試點期間將重點選取“圖書、電影、演藝、文博景區”4種成都市民文化產品(服務)的消費支出水平較高的消費業態,從4種消費業態中各遴選出具有代表性的企業或項目參加成都市文化消費積分活動,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最終覆蓋成都市城鄉區域內人文景觀、影院劇場、書城書店、旅游景區、體育場所等十多個領域。
搭建成都市文化消費大數據庫
根據該《方案》,成都市將搭建文化消費綜合服務平臺,加強數據統計分析。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APP建設成都文化消費綜合服務平臺,搭建成都市文化消費大數據庫,實現文化消費信息資源共享。
成都市還將持續舉辦好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成都創意設計周、中國網絡視聽大會、“蓉城之秋”成都國際音樂季、“成都文化四季風”、成都室外音樂會、“樂動蓉城”月末音樂會、成都國際熊貓燈會、成都大廟會、詩圣文化節、金沙太陽節等大型品牌文化節會活動。按照節會活動主題和舉辦時段,集中打包節會,形成文化消費活動季,充分釋放市民文化消費潛能。
據悉,目前,成都市正在積極推進成都中心、城市音樂廳、成都大劇院、杜甫千詩碑、成都川劇藝術中心三期、成都文化館新館、成都文物中心庫房與遺產保護中心、成都自然博物館、成都天府新區省級文化中心等重要文化消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大型文化消費設施建設。
成都還將加強文化電子商務體系建設,大力培育數字創意、電子競技、網絡娛樂、數字閱讀等新興文化消費業態。加強傳統文化產業與新型數字產業融合發展,促進動漫、網絡出版等視聽文化內容消費,打造現代文化消費體系。在營造良好文化消費環境方面,成都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嚴厲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為,依法保護創作者權益,維護文化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城鄉居民文化消費平均值將達4000元
此外,《方案》還指出,到2018年底,全市文化消費增速達到10%以上,全市城鄉居民文化消費平均值達3000元,處于西部領先水平。到2019年底,全市文化消費增速達到13%以上,全市城鄉居民文化消費平均值達3500元,處于全國比較領先水平,基本形成具有成都特色的促進文化消費模式。到2020年底,全市文化消費增速達到15%以上,全市城鄉居民文化消費平均值達4000元,處于全國領先水平。(成都晚報記者汪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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