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5元、0.65元、0.75元(含稅)。自2019年起,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全部按投運時間執行對應的標桿電價。
通知指出,為積極支持光伏扶貧,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更好地保障貧困戶收益,保持村級光伏扶貧電站(0.5兆瓦及以下)標桿電價、戶用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度電補貼標準不降低。即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標桿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65元、0.75元和0.85元,戶用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度電補貼標準為0.42元。
一位業內人士稱,此次上網電價下調的原因包括:光伏電站效率不斷提升,電站成本不斷下降;光伏上游企業盈利能力強,電站規模不斷擴大,說明行業利潤高,有調價空間;國外光伏電站成本也不斷降低,電價也在不斷下降,最低電價已可降低到0.2元/kwh,因此,光伏行業有降價空間;2016年光伏領跑者項目招標電價,也反映出光伏電價有下降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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