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我省空氣質量總體優良
部分市縣仍因燃放煙花爆竹出現污染
記者22日從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獲悉,今年春節假期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3.7%,全省SO2、PM10、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7、46、33微克/立方米,均優于國家二級標準。
監測數據表明,我省除夕夜PM10、PM2.5、SO2的峰值濃度分別同比下降3.5%、4.5%和51.2%,尤其是SO2峰值濃度同比下降51.2%,峰值濃度明顯下降主要是因為排放強度減弱,這說明我省今年開展煙花爆竹燃放管控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由于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系列措施的實行,2月16日(初一)我省重點城市海口和三亞PM2.5平均濃度較去年降低4%。
監測數據表明,全省初二至初六空氣質量較好,絕大多數市縣空氣質量保持優級水平。受除夕夜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全省初一空氣質量相對較差,有8個市縣空氣質量超標,首要污染物以PM2.5為主,其中萬寧、陵水2個市縣空氣質量為中度污染,保亭、昌江、樂東、東方、瓊海、瓊中6個市縣空氣質量為輕度污染;海口、三亞、文昌、臨高、定安、屯昌等10個市縣管控有力,空氣質量良好。受除夕夜煙花爆竹燃放影響,萬寧、陵水、昌江、東方、儋州等市縣出現了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小時AQI指數達到500的情況。
據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分析,與去年春節同期相比,今年春節期間我省空氣質量超標市縣有所增多,PM10和PM2.5平均濃度也分別同比上升15.0%和17.9%,這主要是由于今年除夕夜我省風力較小,濕度大,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同時部分市縣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不足,造成部分監測站點污染物達到高濃度后,難以短時擴散。
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有關專家表示,預計今年元宵節將會再次出現煙花爆竹集中燃放的情況,為保障節日期間的空氣質量,建議各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嚴格落實省政府《關于冬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關于加強春節等節假日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工作要求,嚴禁在建成區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除夕夜AQI指數較高的有關市縣,須加大煙花爆竹燃放監管力度,引導公眾轉變觀念,盡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共同維護我省優良的環境空氣質量。
省生態環境保護廳負責人表示,將依據《海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向省政府建議,對相關市縣領導干部啟動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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