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玩失蹤 判了拘役又罰錢
彭某某承建某工程,卻拒不支付工人工資8萬多元還逃離海口躲避,最終等來的是法院的刑罰。近日,美蘭區法院以彭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其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美蘭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彭某某承建美蘭區某高校兩棟公寓的工程,后招用陳某等8名工人負責該工程一部分防水項目。工程完工驗收后,彭某某收到85%的工程款,但其拒不支付陳某等8名工人工資共81180元。
在未支付陳某等8名工人工資的情況下,彭某某更換手機后不通知陳某等8人,陳某等8人聯系彭某某未果。2014年1月,陳某等8人投訴至海南省保障監察總隊,多次聯系彭某某但其未露面。通過彭某某戶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協查該案,相關人員聯系彭某某仍未果。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對該案立案偵查,對彭某某進行網上追逃,同年10月23日將其抓獲歸案。同年10月29日,彭某某支付給陳某等人工資共80000元并取得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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