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各區出臺了防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目的是為了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其實不光在北京,校園欺凌在全國都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就在前不久,湖北孝感警方通報了一起校園欺凌事件,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
今年3月份,湖北孝感的一名初中女生小張,被自己的小學男同學小黃持刀挾持搶劫,不僅被強制脫光衣服,全身還多處被刺傷。當天,小張放學進入樓道等電梯時,樓道角落里突然沖出一個男孩,持刀架住了小張的脖子。
網絡配圖
受害人小張母親:樓梯沒有監控,然后他就威脅我孩子走樓梯上了4樓,401室,然后沒人住,進去就跟她要錢,然后孩子說我沒有帶錢……然后他就要求我姑娘把衣服全部脫了,脫得一件都不剩。
據受害人小張回憶,施害人小黃當時至少持有四種刀具。
受害人小張母親:他不是用一把刀刺……刺了脖子,刺了大腿兩刀,脖子有十幾刀,他又跑到另外一個房間去了……然后我姑娘就趁那個時間從4樓跳到3樓平臺。
事發后,小黃被警方抓捕,但因其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很快被釋放。當施害人小黃被執法部門“抓而又放”的同時,受害人小張的身心卻因無故被欺凌而備受折磨。
受害人小張母親:胸腔積血。在醫院住院16天,10天不能吃不能喝。這些都是我孩子受的身體上的痛苦,在家里發了瘋似的哭,邊哭邊吼……還咬自己、扎自己。
難道因為年齡小,犯了罪就不用承擔責任嗎?其實上面這個案件并不是個例,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頻頻發生,其犯罪手段之殘忍、惡劣,不斷挑動著公眾的神經。與此同時,青少年犯罪低齡化問題也讓人更為擔憂。
2017年6月,北京市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發布了《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白皮書》。根據法院成立8年來的數據顯示,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總人數的85.04%;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占14.96%,且犯罪手段殘忍后果嚴重。而且一些校園暴力由于施暴者的年齡小,最終只能不了了之。
2015年6月,廣西北海市警方公布了一起小學女生遭暴力毆打事件,參與毆打的是7名未成年人,有六個未滿14周歲,而被打的是一個11歲的女生。 事發后,涉事的七名學生被傳喚到當地派出所,處理結果也僅僅是向受害者道歉。
針對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社會上關于“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呼聲在不斷升高。一些專家學者也建議將刑事責任年齡起點進行下調。
首都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教授 康麗穎:我在做少年犯訪談的時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歲之前要大干一場,16歲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歲之后就要收斂點。他們并不是因為不知法而去犯法,這個是挺恐懼的。如果不知法,咱們可以加強法制方面的教育,如果他知道了要大干一場,說明我們法律有欠缺。
?
?
相關鏈接:
防治校園欺凌,各地開出哪些“藥方”??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