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口兩個月查處貨車超載200余起
交警發布超載事故典型案例警示駕駛人
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攻堅戰啟動以來,海口公安交警持續加強對貨車超載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兩個月共查獲貨車超載違法行為共237起。近日,交警部門公布一起貨車超載典型事故案例,提醒駕駛人切勿超載,安全駕駛。
2016年5月1日凌晨,李某駕駛車牌號為瓊C38280的重型倉柵式貨車滿載鋼筋,沿著海南G98環島高速公路北往南方向行駛,由于該車輪胎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超載,在行駛過程中脫落,同向駛來的大型普通客車碰撞上掉落的輪胎后沖撞穿過隔離帶,與對向駛來的大貨車發生碰撞,造成客車5人死亡、8人輕傷及兩車損壞的重大交通事故。
經調查,貨車駕駛人李某駕駛嚴重超載、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為分別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最終,海口公安交警部門認定李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例中的李某不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貨車上路,還實施了嚴重超載的違法行為。”辦案民警提醒,超載不僅嚴重破壞公路設施,且車輛長期超載運輸處于超負荷狀態,極易導致車輛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下降,造成輪胎變形爆胎、剎車失靈、鋼板彈簧折斷等,從而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貨運企業和貨車駕駛人不要超載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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