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單位2011年、2012年的目標考核獎,怎么到2016年才發放?”日前,江蘇省宿遷市委第二巡察組在對市質監局開展巡察時,一個有悖于常理的細節引起了巡察組成員的注意。
“一般目標考核獎都在次年的第一個季度發,該單位時隔四年才發考核獎,這顯然太過反常。”宿遷市委第二巡察組組長盧靜分析該細節時說,“我們通過調閱、比對該單位的崗位職數、工資績效、審計報告等相關資料,發現這里面真的有貓膩。”
據介紹,2016年6月,宿遷市審計局對市質監局進行審計時,發現該單位存在違規發放福利、虛開發票等問題,審計部門要求該單位限期整改,退繳違規發放的津補貼。但該單位并未按要求整改,而是想出歪招,通過虛列職工目標考核獎的方法、沖抵整改要求退繳的津補貼數額,因此就出現了考核獎時隔四年才發放的荒誕情節。
巡察組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單位2013年以來自行制定考核標準,違規發放津補貼59萬余元,同時還存在虛開發票、變通處理費用等問題。至此,該單位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發放禮品、卡券,虛開發票的情況基本確定。
違規發放津補貼范圍、虛開發票目的是什么,違規發放和多開的資金都去哪了?“查,問題不查清堅決不收兵、他們單位整改不到位堅決不撤退。”宿遷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市委巡察辦主任陳海洪說。
隨后,巡察組著重了解重點資金流向,很快將該單位負責人傅某某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發放禮品、卡券,虛開發票等相關初步材料掌握在手。違規發放津補貼和虛開發票的資金去向問題也基本明確。
掌握這些情況后,巡察組找來該單位總賬會計進行談話。總賬會計將有關傅某某違規發放福利、違規購買商業代金券、虛開發票等問題和盤托出。日前,傅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人員違規領取的津補貼已退還到位。
“抓住細節,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就能讓巡察利劍充分發揮震懾威力。”該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郭振川 劉超 魏從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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