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買賣雙方舉報中介套取4萬元差價
住建部門:已約談房產中介,違規證據不足
“買賣房子是件大事,特別是買賣二手房一定要謹慎。”近日,海口市民陳先生向南國都市報反映稱,他此前賣了一套二手房,但房產中介隱瞞了真實交易信息,套取了4萬元差價費(中介費),涉嫌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希望相關部門調查。對此,房產中介公司回應稱,他們是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費用。
賣房者
當時說好141萬元 最后賣了145萬
陳先生說,今年3月,他想賣掉位于海口市瓊山區椰風水韻的一套房產,海口xx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新大洲大道分公司(以下簡稱“中介公司”)銷售代表來找他談,最終談妥的成交價為141萬元,其中相關稅費、評估費、中介費等全部費用都由買方承擔。
3月15日,當陳先生和該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合同里寫的成交價卻是145萬元。合同約定陳先生在收到買方支付的首付款以后,要以支付中介費的名義返還給中介公司4萬元。
陳先生稱,在他對上述事宜多次提出質疑后,中介公司回復稱公司沒收買方的中介費,故這4萬元相當于中介費就由賣方出了,他當時也認可并接受。
然而,陳先生后來發現,中介公司一直對買方說的這房子價款是145萬凈拿價,并且又讓買方承擔所有稅費、中介費等。
買房者
中介兩邊收取中介費 我是受害者
“知道中介公司向兩邊(買賣雙方)收取中介費后,很生氣。”買房者王先生稱,中介公司的銷售告訴他房屋售價是145萬,另外再支付的中介服務費(售房傭金)合計13.31萬元,包含: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工本費、過戶費、中介費、評估費,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承擔該房交易過程中的其他任何的一切費用。
王先生買這套房總共花了158.31萬元。王先生說,中介公司隱瞞了真實的房價交易信息,從兩邊收取中介費,他是受害者,為此要求中介返還隱瞞真相收取的4萬元中介費。
王先生說,他已經向多個部門投訴,其中,海口市住建局曾約談三方,當時王先生有事沒能到現場。“約談完后,中介公司打電話來,態度很惡劣,對我一頓吼。”王先生說,由于房款總價高,導致中介費、稅費也增多,這些都不計較了,三方可以心平氣和協商,但中介公司處理事情的態度讓他難以接受。
中介公司
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費用
對于買賣雙方的質疑,海口xx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新大洲大道分公司負責人蘇女士表示,這套房的銷售是正常交易,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費用。
“中介費肯定要收雙方的,通過協商該收雙方就收雙方,難道要我們貼錢進去跟他們墊稅嗎?”蘇女士稱,簽的合同是合情合理的,不存在違規。
對于買賣雙方稱隱瞞真實交易信息的說法,蘇女士稱,一個賣家、一個買家,雙方坐在一起談的,怎么隱瞞?都是簽了買賣合同才去辦理過戶手續的。
然而,記者查看了陳先生和王先生提供的合同,兩份合同的簽字日期并不一致,相差一天。
蘇女士稱,中介公司起個牽線搭橋的作用,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收取中介費,當時買方的13.31萬元的包干費用中,評估完后交的費用多了,才找賣方協商出中介費,不然中介公司就虧了。
住建部門
已經約談中介公司 違規證據不足
對于陳先生的投訴,海口市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事情是簽了合同的,是正常的交易,已經約談過中介公司,有違法違規的話,肯定會進行相應處罰;對于是否涉嫌隱瞞房產真實交易信息,目前來說涉嫌違規證據不足,建議三方協商解決,或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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