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在銀行依法扣劃存款。(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供圖)
海口網9月1日消息(記者余冰月)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9月1日從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獲悉,一毒販銀行賬戶存有40000多元存款卻拒不繳罰金。近日,該法院執行法官奔赴陵水縣,通過強制執行措施成功執結一起刑事被告人拒不履行繳納罰金案,強制其履行義務。
據悉,4月10日,被告人王某在龍華區某出租屋內,以人民幣500元的價格將一小包毒品販賣給購毒人員陳某,陳某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人民幣500元支付給王某,雙方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抓獲。5月14日,龍華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罰金限于判決生效后1個月內繳納。
判決生效后,王某未能如期履行繳納罰金義務,案件移送龍華區法院執行局執行。龍華區法院執行局依法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并要求其如實申報個人財產,但王某拒不繳納罰金。
龍華區法院查詢到王某在中國銀行陵水支行的一個賬戶內有存款40000多元,隨即將其賬戶凍結。8月25日,龍華區法院執行法官一行前往陵水縣城的中國銀行陵水支行,將王某銀行賬戶內的存款依法扣劃3000元,該案圓滿執結。
?
相關鏈接:
海口秀英區一業主擅封陽臺 法院判決拆除
海口龍華區法院公開審理一男子夜間萬綠園盜竊
被告女子推搡辱罵海口法院干警撕判決書 被司法拘留10天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