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向東(化名)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南海網記者 姜飛 攝
無法接受盜竊罪名 當事人已經委托律師向法院上訴
海口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先生對此表示,綜合證據看本案無法證明“兩條野生黃花魚”的真實性,應該說證據具有“重大瑕疵”。
“兩條魚被吃掉了,連魚骨、魚鱗、魚尾等證據都沒有提取到,本案認定的‘野生黃花魚’的唯一書面證據就是2張手寫的‘過磅清單’,這種證據的隨意性、事后可補救性無法排除,且清單上面只有金額數量,并沒有寫明是‘野生黃花魚’,甚至物品名字都沒有,該案哪怕是一張‘兩條野生黃花魚’的照片都沒有,如何來確定‘野生黃花魚’的真實性?”陳律師說,市場上黃花魚的價格平時就十幾元一斤,最高也就30元左右一斤,兩條黃花魚一共6斤8兩,一般的市場價200元左右,若按此計算遠遠達不到盜竊罪或侵占罪的量刑標準。
向東還向記者透露,本案一審于2017年6月26日立案,2017年7月18日開庭,2018年8月24日宣判。“我們的律師也說了,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98條、第199條、第202條等之規定,依法應當在3個月內或6個月內宣判。本案在并沒有特殊情況,特別是沒有進行價格重新鑒定的情況下,審判時間長達14個月同樣令人不解。”向東說,他認為這樣的判決結果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
據了解,目前,向東的委托律師已經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
新聞鏈接:
北京“天價葡萄案”
據公開報道:2003年8月7日凌晨3時,在北京市打工的農民李某朋、李某尚等4人來到一葡萄園偷偷摘食葡萄,臨走時又摘了一編織袋抬著回去,路上被當地警方發現。經查,4名工人偷的是北京農林科學院林業果樹研究所葡萄研究園投資40萬元、歷經10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種,其饞嘴之舉令其中的20余株試驗鏈中斷,損失無法估量。
經北京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對被偷的葡萄進行評估,涉案的23.5公斤葡萄直接經濟損失為11220元。該葡萄一時被人們稱為“天價”。后經有關部門重新評估,得出涉案標的價格僅為376元。 2005年2月21日,上述民工先后收到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書。自此,被傳得沸沸揚揚的“天價葡萄案”終于塵埃落定。
哈爾濱“天價豆角案”:
另據報道:2004年7月6日,哈爾濱市一竊賊從一個蔬菜大棚里偷摘了兩袋看似一般的豆角,賣了110元錢。他沒有料到:他進的是哈爾濱市農業科學院蔬菜花卉分院的試驗棚,偷的是該院投資數萬元、經4年苦心研究培育的“太空豆角”。嫌疑人劉某路被警方以涉嫌盜竊刑事拘留。
據哈爾濱市農業科學院菜豆科研組負責人介紹,這些用于科研的豆角是他們經過4年時間培育,又經過太空育種后的CHC55號種子培育出來的。這樣的種子一共僅有幾十粒,極為珍貴。這些正處在種子成熟期的豆角被盜,使整個試驗的完整性受到影響,并使試驗數據失去了準確性,直接導致整個研究鏈斷裂,其損失不是可以用價格來估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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