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后騎共享單車回家
11歲小學生被撞骨折
走訪:未滿12歲孩子騎車上路不在少數 交警: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兒童騎車上路屢見不鮮。南國都市報記者 汪承賢 攝
1日晚,在海口頭鋪村海臺金華學校附近,一名騎共享單車的小學生被一輛共享電動汽車撞倒在地,腿部受傷,后經診斷為左脛腓骨開放性骨折。事故的原因,一方面是肇事司機為新手,事發時錯把油門當剎車,另一方面,11歲的小學生騎車上路,難免存在安全隱患。而記者通過走訪發現,獨自騎自行車上路的小學生并不在少數,安全問題需要家長們引起足夠重視。
飛來橫禍
11歲學生騎共享單車
被共享電動汽車撞上腿骨折
事故目擊者林女士稱,事發時,她正騎電動車路過。當時,肇事車輛在途經學校附近的一個路口時,突然加速撞上了對面馬路的綠化帶。沒過幾分鐘,這輛車又加速朝前方撞去,正好撞上一位騎自行車的小學生,自行車和身穿校服的小學生被壓在肇事車輛前輪下。后來大家合力把車抬起來,慢慢地把那個小朋友拉了出來。
經過醫院診斷,受傷學生為左腿脛腓骨開放性骨折。他的母親王女士說,孩子在金盤實驗學校上六年級。他們住在頭鋪村,平時她幾乎每天都會接送孩子放學。但當天下午,她在外面辦事沒趕回來,才讓孩子自己放學回家。據當事孩子回憶,事發時,他騎著自行車從小巷方向出來,不料被汽車撞上了。
事后,肇事司機墊付了相關的醫藥費。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肇事司機剛領駕駛證,且對事發路段的路況信息較陌生。“他說當時采取措施不當,剎車當油門,然后就沖到人群里去了。他剛領駕駛證,操作不熟,看到人就緊張。”民警表示。
開鎖有招
未滿12歲孩子
騎共享單車上路不在少數
這個事故中,肇事司機固然存在責任,但受傷的小學生只有11歲,獨自騎自行車上路,這也違反了相關法規。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在道路上行駛的駕駛人必須年滿12周歲。
王女士表示,因為擔心有危險,她也經常教育孩子,不準騎單車上馬路。但是,沒想到孩子會瞞著她獨自騎車上路。經過事后了解,這并非她孩子第一次騎自行車上路。
實際上,隨著共享單車的普及,未滿12歲卻獨自騎自行車上路的孩子并不少見。記者走訪發現,在一些小街小巷,經常可以看到騎著共享單車的孩子成群結隊追趕嬉鬧。然而,這些小街小巷往往道路狹窄,且人流、電動車流也較多,再加上各種機動車,安全隱患可想而知。
那么,這些孩子如何解鎖共享單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些孩子表示,共享單車是家長給開的,有些則稱是找朋友幫忙開的。而個別孩子表示,共享單車開鎖并不難。“如果是機械數字密碼,每輛車密碼是固定的,你先租一次,知道了密碼,同一輛車今后就算不掃碼也能打開鎖。如果是電子鎖,還車時用硬物抵住,或者索性不管,讓車回到沒有鎖住的狀態,這樣就隨時可以自己騎了。”一名11歲的孩子告訴記者。
海口市交警部門提醒,因為孩子年齡小,安全意識薄弱,加上對路況信息無法完全掌握等因素,如果騎單車上路,會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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