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報道:
海口棕櫚園小區33層高樓疑似加蓋 城管部門:已下達責令整改書
海口網5月6日消息(海口網記者組 攝影報道)近日,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收到市民報料,稱在海口市瓊山區振群路棕櫚園小區3號樓33層樓頂天臺,有業主無視物業去年下達的整改通知書,在未取得規劃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加蓋簡易陽光房,城管部門于5月5日下達整改通知書,限其三日內自行拆除。
現場:簡易陽光房已初具雛形
天臺上堆放建材,簡易陽光房已大體成型。海口網記者 攝
據了解,2018年9月17日,棕櫚園小區3號樓的33層樓頂承重墻已被破壞,天臺有沙子、木頭等建材,白色的墻面上已經劃上了黑色的水平線。
2019年4月29日,3號樓有業主發現頂樓有工人在施工搭建陽光房,業主林先生稱,“自從去年收到業主投訴之后,該頂樓業主沒有繼續施工,但在一周前,又‘不動聲色’開始繼續施工,現在陽光房框架大體成形。”
5月5日,海口網記者在現場看到,33層樓電梯口擺放鋼筋,天臺上除了砂石、沙子,還有磚頭、瓷磚、管子、玻璃等建材,陽光房框架已初具雛形。
海口網記者 攝
“石子怎么搬上來的呢?裝修用不著石子,砌外墻才用得到石子。”業主陳女士在現場提出疑問,她認為,樓頂天臺是所有業主共有空間,對于違建的陽光房,最好是將其拆除。此外,陳女士發現,為了讓公共區域天臺成為獨立空間,從樓道通往天臺的窗口已被水泥封住,在33樓電梯處的消防排水井也被堵了。33層業主出于防盜需求或將天臺窗戶封死,但陳女士對封堵消防排水井的行為表示不解,“把消防水井堵死是不對的,萬一發生個火情,會影響消防救援。”
執法部門回應:已下達責令整改書 限三日內自行拆除
通往天臺的窗口已被水泥封堵。海口網記者 攝
據海南寶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振群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33層的業主原先疑似有加蓋建筑物的行為,物業于去年9月已及時制止,但前一個星期,又收到小區業主反映施工仍在進行,物業表示無可奈何,“因為沒有執法權,物業單方面無法強制拆除違建。”
據悉,物業在4月30日已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該業主于7日內自行拆除違建。“該業主反映已收到我們下發的整改通知書,并承諾停止施工,雖然業主沒有繼續施工,但截至5月5日,也沒有進行拆除行動。”物業也向33層業主表示過,如果業主不整改,物業方面將對其停止一年的物業服務。
33層樓梯口堆放的鋼筋。海口網記者 攝
海口網記者從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了解到,5月5日,執法人員已前往現場勘查,確認了業主加蓋陽光房的行為,并下達了責令整改書,限期3日內整改,要求業主自行拆除簡易陽光房,清理現場并恢復原狀,同時要求物業作為管理方要加強監督,發現業主有加建、違建行為時要及時上報至社區,由社區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再繼續上報相關執法部門。
后續陽光房違建拆除整改情況如何?海口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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