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回應:已下達責令整改書 限三日內自行拆除
通往天臺的窗口已被水泥封堵。海口網記者 攝
據海南寶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振群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33層的業主原先疑似有加蓋建筑物的行為,物業于去年9月已及時制止,但前一個星期,又收到小區業主反映施工仍在進行,物業表示無可奈何,“因為沒有執法權,物業單方面無法強制拆除違建。”
據悉,物業在4月30日已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該業主于7日內自行拆除違建。“該業主反映已收到我們下發的整改通知書,并承諾停止施工,雖然業主沒有繼續施工,但截至5月5日,也沒有進行拆除行動。”物業也向33層業主表示過,如果業主不整改,物業方面將對其停止一年的物業服務。
33層樓梯口堆放的鋼筋。海口網記者 攝
海口網記者從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了解到,5月5日,執法人員已前往現場勘查,確認了業主加蓋陽光房的行為,并下達了責令整改書,限期3日內整改,要求業主自行拆除簡易陽光房,清理現場并恢復原狀,同時要求物業作為管理方要加強監督,發現業主有加建、違建行為時要及時上報至社區,由社區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再繼續上報相關執法部門。
后續陽光房違建拆除整改情況如何?海口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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