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通訊員楊斌 攝
該組織通過實施開設賭場、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放高利貸等違法犯罪活動斂財人民幣1300萬余元,并以此投資經營麥樂迪KTV和檳榔園獲利300萬余元,非法獲利共計1600萬余元,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而為籠絡成員,該組織以組織違法犯罪所得來豢養組織成員或在組織內進行利益分配,給組織成員及家屬安排工作、發放工資、占股分紅、分配違法所得和其他收益、出資租房、安排吃喝玩樂、旅游等;設立組織活動據點;組織探望被關押判刑、打架受傷的組織成員,并通過打生活費、預留組織收益、集體籌款捐助等方式予以安撫補償。
該組織非法持有槍支、特制砍刀等作案工具一批,在周仁運的指揮下,長期在嶺口地區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大量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犯罪涉及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個罪名,實施違法犯罪活動37起,導致2人重傷、6人輕傷、6人輕微傷的嚴重后果,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為牟取暴利,該組織以組織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托,對嶺口地區的賭場和土地交易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該組織還放高利貸,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嚴重破壞嶺口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