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位市民致電海口網稱,因開發商延期交房,他們不得不一邊還房貸,一邊支付租房費用,可謂難上加難。根據報料線索,連日來,海口網記者走訪了海口博泰海畔瀾廷小區和海口開維生態城,探訪開發商延期交房背后的原因。
海口博泰海畔瀾廷小區開發商交房屢次延期讓人愁
市民林女士于2020年9月購買了位于海口西海岸的博泰海畔瀾廷小區的房子,原定2020年11月30日交房,但開發商遲遲沒有動靜。同時,她和其他業主還發現房屋存在墻面空鼓、滲水返堿等諸多質量問題。
海口西海岸博泰海畔瀾廷小區。陳捷 攝
“當初買房子打算結婚用的,計劃今年春節前結婚,卻因為開發商遲遲未交付房子導致婚期一拖再拖。”林女士告訴記者,2020年9月,她和開發商海口新匯海實業有限公司簽訂《海口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位于秀英區粵海大道2號博泰海畔瀾廷小區的一套價值143萬的房屋,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是2020年11月30日前。簽完合同的林女士憧憬著交房后對新家的裝修和布置,但后續交房日期一拖再拖讓她苦惱不已。如今,林女士每個月要還房貸5600元,還需要支付2000元的租房費用。
據了解,2020年12月11日,開發商向業主發出第一張延期交房《告知函》,表示因受疫情影響,博泰海畔瀾廷小區項目工程的復工以及施工進度受到了嚴重的影響,施工工期有所延長,交房日期順延到2021年1月30日前。
2021年1月15日,林女士等業主又接到了一份延期交房《告知函》,表示因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有惡劣天氣、市政配套、疫情、政府新規等出賣人無法控制的客觀因素影響,導致無法按正常的約定日期交房,將交房日期延期到2021年4月30日。
林女士告訴記者,延期交房給她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婚沒結成,還負債累累。因為不能收房,還有一些業主因小孩上學難、額外支付房租等問題困擾。
2021年3月,林女士和其他業主不滿開發商數次延期交房,便向海口市政府12345熱線投訴。海口市政務管理局答復稱,博泰海畔瀾廷小區項目已于2021年2月4日組織項目竣工聯合驗收,目前待開發商對接相關驗收主體部門出具批復意見。期間,林女士等人通過網絡渠道找尋其他業主,組建了一個微信維權群,目前已有70多人,然而維權群卻屢次被匿名舉報,維權之路一波三折。
林女士房屋的墻體一摳就掉渣。陳捷 攝
4月9日,記者走訪了海口西海岸博泰海畔瀾廷小區,見到該小區的工程已經基本完工,施工人員正在進行綠化作業。在林女士家中,其丈夫用手機敲了敲墻壁,里邊發出“咚咚”的響聲。“力量越大,聲音就越響,里邊是空的,而且混凝土一摳就掉渣。其他兩位業主也在各自的家中發現墻面滲水返堿、墻面掉灰等房屋質量問題。“我是2019年9月買的房子,合同規定2020年6月交房,但至今沒能入住,開發商也從未提及賠償事宜。”業主劉先生感嘆道。
開發商究竟何時能交房?延期交房如何賠償?4月9日,3位業主來到該小區售樓處討要說法,希望開發商給廣大業主一個明確的答復。該小區售樓處一名封姓銷售經理表示,由于疫情、規劃變更、抄表到戶等因素的影響,導致該小區延期交房。公司預計在4月30日前交房,具體交房時間以政府部門發出竣工備案證并收到公司的正式交房通知為準。同時,合同規定因出賣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則買受人給予出賣人90日的寬展期。因此,對于原定2020年11月30日交房的業主,公司將不作賠償。而對于原定2020年6月以及2020年9月交房的業主,公司將通過減免物業管理費的方式進行賠償。此外,業主在驗房時,如果發現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可以向開發商提出整改。
對于售樓處的回復,3位業主并不滿意,他們準備聯合其他業主再次投訴。
海口開維生態城合歡洋房項目延期交房一年多 業主多次投訴無果
“本來前年就應該交房,但是直到現在我還沒有收到房子。”近日,遠在浙江的郭先生向海口網報料稱,他2019年購買了位于海口江東新區的開維生態城合歡洋房,本來約定在2019年11月交房,但時至今日,開發商仍未交房。一年多來,郭先生和其他合歡洋房的業主多次聯系開發商及相關部門,但何時才能交房,仍是個未知數。
海口開維生態城合歡洋房項目。陳家煜 攝
郭先生說道,他購買江東區開維生態城的合歡洋房項目,一共有10幢樓,當時購房合同約定交房時間為2019年年末,具體到每個業主的交房日期不同,如郭先生的購房合同約定交房日期為2019年11月30日。而就在約定交房日期前不久,郭先生收到了開發商延遲交房的通知。此后,郭先生和其他業主再也沒有收到任何來自開發商的通知。
新買的房子,何時才能交房,開發商沒有給出具體的答復,郭先生和其他業主只有不停地給開發商打電話,但得到的回復不盡人意。“我們每次打電話過去,銷售人員也只是隨便說個交房的日子,但實際上,我們一直都沒有收到交房通知。”郭先生說道。
近日,記者經走訪了解到,目前開維生態城的合歡洋房項目已經完工。在開維生態城營銷部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合歡洋房項目正處于驗收階段,應該在今年5—6月份交房,如果確定時間,開發商會通知業主收房。不過該名工作人員也說道,至于具體的交房時間,需要業主與專門對接的營銷人員溝通。
根據郭先生提供的聯系方式,記者還聯系到了開維生態城營銷部門的一名姓夏的女士。夏女士表示,她只是置業顧問,不方便回答有關延期交房的問題,記者如果需要采訪,可聯系開維生態城綜合部。
4月6日,記者再次前往開維生態城了解延期交房事宜。在開維生態城綜合部,一名工作人員說道,有關具體交房事宜需要等領導回復,但過了許久,一直未有公司相關領導回答記者問題。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接到開發商方面回復。
另外,郭先生和其他業主多次撥打海口12345政府服務熱線電話,就開維生態城延期交房一事進行投訴。
海口12345短信回復截圖。(受訪者供圖)
根據郭先生向記者提供的海口12345在今年3月22日回復的截圖顯示,海口市住建局針對合歡洋房延期交房一事答復道,經了解,該項目因市政工程導致土地證發生改變,開發商正在辦理土地證變更手續,待驗收手續通過后,方可交付房屋。市住建局已督促開發商加快辦理進度,開發商如果逾期交付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依據合同約定協商處理賠償問題,協商不成可走司法途徑解決糾紛。
律師:業主可通過與開發商協商,也可提起起訴或仲裁進行維權
對于海口博泰海畔瀾廷小區和海口開維生態城合歡洋房項目延期交房一事,記者采訪海南瑞來律師事務所王源明律師,他表示,因開發商未按照約定交付房屋,業主有權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逾期交房違約條款起訴,要求法院判令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但是,如果確有正當事由造成逾期的,開發商可以主張該事由發生期間在逾期天數中予以扣除。
另外,海南威盾律師事務所肖擁群律師表示,針對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理由,由開發商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不是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則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或賠償責任。業主可以通過與開發商協商、提起起訴或仲裁進行維權。
記者手記:買房對于大部人而言,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不容易買了房子,沒想到等來的卻是開發商一而再的延期交房,這真叫人扎心!企業發展,當以誠信為先,空頭許諾,傷害客戶的利益,到頭來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另外,延期交房屢屢發生,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通過不斷完善相應監管機制,對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行為進行嚴格處罰。遇到延期交房,廣大業主不可忍氣吞聲,應勇敢站出來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陳家煜 陳捷
(海口網4月11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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