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十項規定幫學生減負,初中晚自習不準上新課 嚴重違規,校長免職責任人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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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圖形 李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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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區珊瑚實驗小學,領到新書本的一年級學生歡呼雀躍。記者 徐元賓 攝 (資料圖片)
午休上作業輔導課、周末把學生叫到家里補課、每次考試都排名……這些違規行為,新學期將被嚴禁。今天,是我市500萬中小學生秋季新學期第一天。昨日,市教委下發“十項規定”,減輕小學、初中學生負擔,嚴重違反規定的,相關責任人將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十項規定” 解決五個問題
“如今能力更重要,那種依靠‘過重負擔’培養出來的‘解題’式人才,越來越難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這需要我們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市教委主任周旭說,因此,市教委專門出臺了針對小學、初中學生減負的“十項規定”(見附表)。
“有的學校藝體學科經常被擠占;有的學校午休時上作業輔導課,小學一二年級留家庭作業,讓家長批改;有的教師周末把學生叫到家里補課,讓學生到指定書攤買教輔讀物,這都增加了學生的負擔。”周旭說,“十項規定”將著力解決五個問題(見附表)。
為孩子減負 可多開社團
“‘減負’并不是不要質量,合理的學習‘負擔’是必須的。”周旭表示,“減負”只是把過重的負擔減下來,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質量。
老師們要將“超標”的教學要求、“超限”的教學時間、“超量”的課外作業、“超重”的考試評價減下來。同時,適當增加學生課外和社會實踐活動的內容,比如,學校多開設社團等等。
各中小學校長作為“減負”第一責任人,要讓學生的書包輕起來,比如將學生的字典、水杯等留在學校,不用孩子天天背來背去。
教輔有些啥 學校要公示
為真正“減負”,市教委要求,學校要建立教學活動安排備案和公示制度。各學校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要將課程安排、作息時間、教輔資料使用、考試安排、素質評價等材料報區縣教委審查備案;市教委直屬學校報市教委備案,并通過宣傳手冊、張貼欄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同時,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開展減負專項督導,對違反減負規定的學校和個人,將追究相關責任。市教委將建立“減負”專項督導檢查制度,聘請學生家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評議員等人士擔任監督員,不定期開展“減負”明察暗訪。對管理不力、轄區內多次出現“減負”違規行為的區縣教委,市教委將通報限期整改,跟蹤督查,直至問題解決。
另外,市教委要求各區縣教委要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投訴電子信箱,不定期開展隨訪督查,對違規事件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情節嚴重的,當年評優評先、晉職晉級一票否決,責任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情節特別嚴重的,校長免職,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