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課程:每周要開4節體育課
學校要開齊課程,上足課時。中小學每周開4節體育課。
一二年級每周安排2節寫字課,三至九年級每周安排1節寫字課;一至六年級每周安排音樂、美術課各2節(或藝術課4節);七至九年級每周安排音樂、美術課共3節(或藝術課3節);三至九年級綜合實踐活動課按課程計劃上足課時。任何學校不得增減課程和課時,不得提前結束新課。
睡眠:小學生每天至少10小時
學生上午上課時間,小學不得早于8點半,中學不得早于8點,學生下午上課時間不早于14點。嚴禁教師“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嚴禁組織學生上早自習、午自習,嚴禁強迫走讀學生上晚自習。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習時間不超過2課時,晚自習不得上新課或集體輔導。保證小學生每天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的睡眠時間。
補課:組織學生補課將被罰
“臨近期末考試前的幾個星期,各個學科老師都希望拿晚自習多給我們補點課”、“放寒暑假時,有的科任老師會發短信給家長,暗示讓孩子參加補習班”……記者采訪時了解到,家長、學生對此頗有微詞。
“十項規定”明確提出,學校不得占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同時,嚴禁在職教職工舉辦或者參與學生有償補習活動。一經發現,將給予相關處罰。
作業:初中每天作業不超1.5小時
“我的孩子才讀小學二年級,每天下午回到家,作業做不完,導致睡眠不足,第二天上課總是打瞌睡?!奔易∮逯袇^的學生家長黃女士說。
“十項規定”提出,義務教育一、二年級不留書面課外作業,三至六年級每天課外作業總量原則控制在1小時以內,七至九年級每天課外作業總量原則控制在1.5小時以內。不得布置午間作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懲罰學生做作業。
考試:嚴禁入學測試 不得搞排名
“十項規定”要求:一至六年級只能組織期末考試(考查),七至九年級只能組織期中、期末考試(考查)。小學畢業考試和初中畢業生學業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試題,都不得超出課程標準要求。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入學考試或入學測試。
同時,各級教育部門不得再對學校和教師下達升學人數、升學率或者其他類似指標任務。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不得按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
教輔:初中主要學科“一教一輔”
“十項規定”要求,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學生參加各類競賽、考級的成績,不得作為入學、分班和評優評先的依據。(記者秦健)
(編輯:童言)